为了60元双方拳脚相向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促和解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9月07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希望你们吸取教训,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冲动行事。”9月3日,在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对犯罪嫌疑人熊某社及其儿子告诫道。据了解,这是一起因讨薪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结合,耐心调处、上门普法、公开听证答疑,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去年7月16日,南昌市青山湖区某村村民熊某金雇用同村的熊某社拖运稻谷,约定报酬为60元。拖运结束后,双方对报酬的金额有异议。熊某金认为熊某社在拖运过程中洒漏了稻谷,只愿支付40元;熊某社觉得自己辛苦拖运,应该获得全额报酬60元,双方互不相让。几日过后,熊某社与儿子一起上门讨薪,双方发生了打斗。熊某金在打斗中受伤,后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熊某社认罪态度诚恳,也明确表达了赔偿意愿,但是双方意见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案件被移送至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陷入了“法律程序要推进、邻里矛盾难调和”的僵局。
承办检察官接到案件后,并未简单按“轻伤即诉”的思路推进。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熊某社本身有肢体残疾、家庭困难,且双方过往并无深仇大恨。同时,本案虽然造成了人身伤害,但本质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偶发性案件。
“直接将熊某社诉至法院,或许能了结案件,却可能让两家人从邻里变成仇人,甚至埋下矛盾激化的隐患。”检察官表示。为找到最优解,检察官深入当地走访,向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了解情况。案发后,村民们还联名递交请愿书,恳请检察机关对熊某社从宽处理。
“既然有和解基础,就不能让矛盾僵持不下!”秉持这一思路,检察官决定主动承担调解员的角色,先后四次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调解过程中,检察官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一方面,让熊某社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给对方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引导熊某金理解冲突发生的背景和对方的悔过诚意。经过检察官一轮轮耐心劝导、释法说理,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除。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为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9月3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审查依据、不起诉理由及矛盾化解全过程,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参会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了本案办理成效,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精准适用司法政策,兼顾法理人情,实现了司法公正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熊某社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了进一步推动溯源治理,增强村民们的法治意识,检察机关还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围绕“乡邻打架无赢家,违法追责代价大”的主题,向村民们讲解打架斗殴的法律后果,提醒大家遇到矛盾纠纷时选择村委会调解、人民调解、报警求助等合法途径处理。 (记者王琨)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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