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省检察院召开督促整治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听证会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8月11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8月3日下午,省检察院组织召开督促整治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听证会。省林业局、都昌县政府、鄱阳县政府、南矶湿地管理局分别派员参加。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有关专家学者受邀参会。省检察院鄱阳湖湿地专案组及南昌、九江、上饶市检察院专案分组成员参会。
听证会上,省、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介绍了鄱阳湖湿地专案办理情况,省林业局、都昌县政府、鄱阳县政府、南矶湿地管理局就各自在保护鄱阳湖湿地生态环境方面所采取的监管举措和取得的整治成效进行了介绍和说明。
省检察院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落实生态环境法典为法治遵循,自觉扛起服务美丽江西建设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锚定服务美丽江西建设目标,坚决扛起生态环境法典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法定职责,以法治之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服务保障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根本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公益诉讼案件。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弘扬真抓实干优良作风,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要总结运用好鄱阳湖湿地专案经验做法,破解流域治理难题,助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要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油烟等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要抓实最高检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紧扣专项监督和专案办理的重点领域,持续发力攻坚,集中解决一类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强化协作配合,以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有力支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要坚守检察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职能定位,准确把握履职边界。要进一步健全落实好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实化衔接配合举措,促进良性互动、协同履职,凝聚生态治理强大合力。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营造生态保护良好氛围。
(记者王琨)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