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协作共护一河碧水

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打好水生态保卫战

来源:  新法治报     |    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增殖放流(图/受访单位提供)

近年来,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广丰区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能,通过部门联动、区域合作、有效治理等举措,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35件,推动全区完成涉水执法100余次,助力辖区打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卫战。

“河道检察官”常态化巡河

广丰区检察院聚焦以河为纽带的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创设“河道检察官”,坚持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活动16次,整治黑臭水体20余处。综合运用专题报告、联席会议等方式,推动当地政府及河长制成员单位建章立制。

同时,该院还与水务部门建立了日常协调工作制度,共同开展巡河行动20余次,对发现的危害河道生态环境行为,及时互相通报情况,并于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本季度案件的规律特点,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讨制定打击、防范对策措施,强化矛盾化解、减少涉访涉诉风险,助推案件办理,在深化共识、凝聚合力中促进司法公正。

推进跨区域一体化检察协作

针对跨区域河流上下游、左右岸之间治理措施不一致,生态修复效果不佳的问题,广丰区检察院联合玉山县、浙江省江山市、福建省浦城县三地检察机关签订了关于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赣浙闽边区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建立协作机制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5次,移送接收跨区域线索5条,推动共商共管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3个。

针对位于交界处的养殖场污水外排现象,广丰区检察院联合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两地政府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协商,分析问题根源,凝聚各方合力,协同推动完善溯源治理计划,并同时向两地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养殖场予以整改,“立体式”保护跨区域河流生态。

此外,三省四地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对清理整治侵占河道、采砂取土、堆放垃圾、私搭乱建、污染水质等问题分享交流办案经验,开展沿边河流巡查。通过交流互鉴,深入推进跨区域一体化检察协作,共同担负起跨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工作的检察责任。

此外,为将检察公益诉讼、刑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有效衔接,广丰区检察院将承担生态修复责任作为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前提及量刑情节综合考量,共对45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生态修复”,督促其增殖放流鱼苗300万余尾,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件。

(林添洁 全媒体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廖世杰

审签:毛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