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争孩子”到“为孩子”
全南县人民法院联动司法社工柔性调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7月16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感谢法官,让我了解到孩子的真实想法,我要申请撤诉。”近日,全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该案当事人从立案之初执意起诉、庭审中僵持不下,到最终主动化解矛盾、撤回诉讼请求。
2023年2月,女子刘希与男子曾利经全南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未成年女儿曾美、未成年儿子曾明明均由曾利抚养,刘希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两名子女成年。离婚后,曾利长期在外务工,两名子女的日常生活起居主要由奶奶照料。此后,刘希以曾利常年外出务工、无法兼顾子女生活照料与学业辅导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女儿曾美的抚养权,由其直接抚养女儿。
案件审理期间,原告与被告间的争议分歧较大。原告刘希认为,女儿处于身心成长关键阶段,母亲的照料更为细致周全,由其抚养更有利于女儿身心健康。被告曾利则辩称,其虽长期在外务工,但家中老人持续协助照料两名子女,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状态稳定良好;且女儿自幼跟随己方及家人生活,感情深厚,孩子本人亦明确不愿改变现有生活环境,坚决不同意变更抚养权。
承办法官审理后认为,本案核心争议并非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的优劣对比,而是如何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契合未成年人成长需求。为精准查清案件事实、充分倾听未成年人真实心声,法院依法引入司法社工参与案件调处,委托司法社工开展实地走访、社会调查及心理评估疏导工作。
为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消除孩子的心理负担,司法社工先后三次前往曾美居住地,在保密、轻松、无压力的环境下,与曾美单独沟通交流。通过专业的情绪安抚、耐心倾听引导,曾美卸下心理顾虑,坦诚表达个人真实意愿。曾美表示,父母离婚后,其与弟弟长期跟随父亲、奶奶生活,家人之间感情深厚,平日与母亲联系较少,对母亲的抚养承诺存在顾虑,不愿变更现有生活环境,希望维持当前的生活、学习状态。
同时,司法社工通过实地观察发现,曾美性格稳定、表达清晰,已完全适应当前的生活与学习环境,若贸然变更抚养关系,极易导致孩子产生心理不适,出现环境适应困难的情况,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此外,司法社工逐一走访涉案家庭成员,全面核实家庭日常照料、子女成长环境等实际情况,结合全部调查内容形成专业社会调查报告,为法院公正、精准调处案件提供了客观、可靠的参考依据。
依托司法社工的专业调查结果和法官的耐心释法疏导,原告刘希充分了解了孩子的真实想法与成长诉求,深刻认识到强行变更抚养权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主动搁置争议、放下隔阂,彻底转变诉讼态度,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全南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确认原告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最终依法裁定准予其撤诉。至此,这起僵持不下的家事抚养权纠纷,在“法院+社工”联动的柔性调处下圆满化解,以温情司法守护了未成年人的稳定成长环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谭梦薇 天悦 记者连永成)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