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解封微信”盗走他人1万元

抚州一男子犯盗窃罪获刑11个月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7月01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好心帮熟人刷脸解封微信号,账户内1万元存款却悄然被盗。近日,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以陈岗(化名)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岗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1月,男子陈岗在棋牌室打牌时认识了李源(化名)。陈岗留意到李源年纪偏大,对智能手机操作十分生疏,日常消费习惯使用微信刷脸支付,便萌生了盗刷其微信资金的念头。

为降低李源戒心,1月19日,陈岗邀两人共同好友,一同前往李源家做客。寒暄几句后,陈岗谎称微信账号被封禁,向李源求助。“我的微信被封了,必须要好友帮忙刷脸验证才能解封,只需要你对着镜头刷一下脸就行。”碍于熟人情面,李源没有起疑,直接将手机递给了陈岗。

但是,陈岗并未打开微信账号解封页面,而是悄悄调出了个人微信收款码。用李源手机扫码后,陈岗将手机对准李源,使用刷脸支付功能,系统直接完成人脸识别与转账扣款,第一笔5000元资金当即转入陈岗账户。

得手后,陈岗立刻删除李源手机内的微信转账通知、账单明细,随后将手机归还李源,并谎称:“账号还没解封,这几天还需要麻烦你再帮我刷一次脸。”

依靠这套说辞,陈岗连续作案。1月20日,他以微信解封未成功为由,哄骗李源刷脸,成功转账2000元;1月21日,陈岗骗取李源进行人脸验证后,转走3000元。最终,陈岗累计盗取李源微信账户资金1万元。

1个月后,李源前往银行办理业务时,才发现3笔不明转出记录,收款方均为陈岗。李源随即找到陈岗当面核实,陈岗自知无法抵赖,仅退还1000元,拒绝归还剩余9000元。无奈之下,李源选择报警求助。

2月24日,陈岗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陈岗如实供述了利用刷脸支付盗窃他人财物的全部犯罪事实。经警方核查,陈岗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长期游手好闲,还沾染赌博恶习,手头十分拮据。

该案经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对陈岗作出上述判决。(吴子懿 记者刘学龙)

编辑:赵海荣

校对:衷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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