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守护碧波安澜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筑牢赣江源头生态屏障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6月24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石城县是赣江源头所在地,2025年以来,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机制创新、精准监督、协同共治为抓手,打出一套生态保护“组合拳”,以“检察蓝”守护赣江源头“碧水绿”。
重点领域集中攻坚
6月14日,在石城县赣江流域某河段,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沿着河岸开展生态环境线索摸排工作,通过观察河道水质和岸边植被情况,排查是否存在非法捕捞、乱搭乱建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拍照取证、登记造册。
据悉,该院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检察长带头办案制度,聚焦河湖治理、水土保持、养殖污染、非法捕捞等重点领域集中攻坚。该院整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建立双向衔接办理机制,对破坏赣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案件,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并同步追究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畅通志愿者举报渠道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水质快速检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对辖区赣江流域生态环境开展排查,实现问题线索批量交办、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的闭环管理。
该院畅通“益心为公”志愿者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河道堆砂、污水直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线索,构建起“线上+线下”立体化的线索收集网络。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该院坚持惩防并举、修复优先的原则,在依法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同时,督促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2025年8月,该院联合当地法院、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开展主题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各类鱼苗7万余尾,鱼苗由相关案件当事人依法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购置。这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落实“谁破坏、谁修复”、修复受损河流生态系统的生动司法实践。
推动多部门协同共治
石城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常态化开展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工作,形成保护合力。
该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检察人员走进乡村、社区、学校开展水生态保护等主题宣讲,引导广大群众参与赣江源头保护,筑牢生态保护防线。
截至目前,石城县人民检察院已办理赣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推动清理固体废物、整治污染点位多处,赣江源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李忠文 徐能 记者连永成)
编辑:何山
校对:衷丽萍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