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一寸土地物尽其用
江西统筹兼顾保耕地、促发展两大目标,绘就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来源: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6月24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2026年6月25日是第3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宣传主题为“珍惜每一寸土地 促进高质量发展”。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土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近年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兼顾保耕地、促发展两大目标,一手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一手深挖用地潜力,践行节约集约理念,多管齐下、精准施策,让每一寸土地物尽其用,在红土地上绘就了一幅“地尽其用、沃土生金”的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节约集约用地夯实空间保障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为引领,坚持盘存控增、严管严控、强化考核、示范引领,推动用地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全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达20.18%,超额完成下降目标2.18个百分点。2025年,全省闲置土地净下降率排名跃升至全国前列,较2024年上升明显,闲置土地降至2023年以来最低值。13个县(市、区)获评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入选全国典型案例8个,数量列全国第二。
制度筑基,构建政策体系。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先后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存量商服用地盘活、新型产业用地配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机制优化等一系列政策文件。2024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明确6方面15条具体举措;2026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会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推动开发区用地质效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升开发区用地质效的15条具体举措,配套制定土地混合开发利用指导意见,推动构建较为系统完备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
数字赋能,精准盘活存量。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管系统,运用土地卫片、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对土地实行线上、实景、实时动态监测。2025年,该厅创新将任务下达方式从“处置率”全面调整为“净下降率”,督促各地建立存量土地处置台账,因地施策、分类推进;此外,将节约集约用地纳入设区市、开发区综合考核,对考核靠前的3个设区市各奖励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000亩,树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鲜明导向。严格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引导和倒逼存量土地消化处置。
模式创新,激活土地价值。江西省出台了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政策措施,推行工业“标准地”供应促进用地提质增效。同时,该省还出台新型产业用地配置政策,赣江新区率先出让首宗M0用地,为产业升级提供用地保障。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强化典型示范,萍乡市安源区智能装备产业园改造、瑞昌市江州联合造船厂改造等案例入选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全国典型,江西省是自然资源部发布的三批典型案例均入选的八个省份之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选案例4个,数量占全国5%、并列全国第2位。
耕地保护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工作机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耕地保有量4004.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545.43万亩,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切实把政治任务转化为守牢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具体举措。
政策体系日臻完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构建以《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为引领,以建设用地提质增效、建立储备耕地机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规范耕地占补指标交易、遏制违法占用耕地“五项机制”等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共计出台政策文件15个。
占补平衡改革走深走实。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搭建省级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平台,落实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与稳定耕地净增加量挂钩约束机制,将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入库规模上限逐级分解下达,全链条从严规范占补平衡监管。科学划定补充耕地储备区约27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约80万亩,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
耕地布局优化成效显著。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初步划定耕地空间4029.75万亩、耕地补充空间377.80万亩、林草空间15508.75万亩、林草补充空间368.49万亩;建立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机制,将高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调入,全省永久基本农田达3557.83万亩,较保护任务多出12.40万亩。成功争取全国唯一的水网建设与集中垦造耕地协同推进试点,推进耕地“山上换山下”试点工作。
执法震慑持续强化。2025年,省市联合立案查处案件5起、督办16起、公开通报23起。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数量同比下降80.43%,以刚性执法形成有力震慑。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垄一亩承载民生。江西省将继续以惜土如金的自觉、守土有责的担当,持续深入推进用地提质增效,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土地保障。(骆岩岩 涂艳晴)
编校:何山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