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法治便利店”

上犹县扎实开展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工程试点工作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6月17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初夏的上犹,群山苍翠。沿着乡村公路驶入各乡镇政府所在地,挂着“司法所”标识的小楼引人注目,窗内灯火通明,调解室里有人在协商,咨询台前有人在咨询。这样的场景,在两年前并不常见。

  据了解,2023年年初,上犹县14个乡镇司法所中仅8个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两年过去,该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率升至100%,副科级所长全员配齐,所均工作人员增至5.4人。这份“成绩单”,让上犹县拿到了江西省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工程试点县的“入场券”。

  改造建设基层司法所

  走进社溪司法所,很难让人联想到两年多前的样子。那时,这里是一栋20世纪80年代的老楼,空间有限、功能混杂。如今改造完成的所内,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等应有尽有。

  阵地短板曾是上犹县基层司法所突出的问题。“队伍要立得住,房子先得撑得起。”上犹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邓浪用一句大白话点出关键。围绕这一痛点,上犹县建立“县财政主导+司法局自筹+乡镇配套”的资金筹措机制,累计投入360余万元用于基层司法所改造建设。

  各所情况不同,做法也不同。紫阳司法所原本只有40平方米、常年潮湿漏水,借助退役军人服务站整合扩建;黄埠司法所因圩镇改造被拆,采用先租赁过渡、一年内重新建成业务用房的两步走方案。在外观标识、整体色调统一的前提下,各所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各具特色的功能布局,6类功能区域划分清晰、设施完善。东山镇高桥村村民钟大爷称其为“家门口的‘法治便利店’”。

  基层治理的“枢纽站”

  据了解,上犹县出台《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14项具体任务,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法治力量导入体系,把分散的法治资源编织成一张协作网。

  在力量整合上,坚持“应下尽下”,深化“专业导入+多元融合”工作格局:配齐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动态补充司法协理员、专职调解员;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司法所统一管理,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一呼必应”服务机制;联动综治专干、网格员建立工作名册,组织“法律明白人”与驻所律师结对开展普法宣传。

  为补齐年轻干部和新入职律师基层工作经验不足的短板,该县建立了“机关下沉锻炼、基层跟班学习、律师驻所赋能”的机制,推动实现“机关下沉、能力提升、质效升级”良性循环。同时,组建由46人组成的“基层法律服务法律专家库”,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等专业人才,实行“按需调用”,基层遇到疑难案件可随时申请专家支持。

  据统计,司法所专业力量导入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矛盾纠纷早期介入率提升38%,14个基层司法所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枢纽站”。

  上犹县推动基层司法所定位从“单一调解”转向“综合服务”,让群众“愿意进门、有事敢问”。14个乡镇司法所全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针对偏远地区推广“预约+上门+线上”模式,扩大服务半径。

  东山司法所打造“圩日法律集市”,驻所律师和“法律明白人”累计服务群众600余人次。黄埠司法所将目光投向辖区小微企业,开辟“企业法治体检”绿色通道,提供合同审查、用工风险防范等专项服务。

  下沉干部根据村情民情推出“订单式普法”:给农村老人讲防范养老诈骗知识,给留守妇女讲反家庭暴力法,给青少年办“法治游园会”。2025年以来,全县司法所累计开展普法活动260余场,覆盖群众3.2万人次。主动到司法所咨询的群众多了起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杨人业 何泽芸 记者连永成)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