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维权不该演变为“大企欺小店”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6月16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河南南阳一家名为“渝见小面”的夫妻店,被港股上市连锁品牌“遇见小面”以商标侵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七八千元。“渝见小面”老板娘毛女士哭诉“我8元钱一碗的面,至少得卖1000碗”,一语道尽了小微经营者面对维权的无力与辛酸。

  这起事件在舆论发酵后迎来转折——6月12日,“遇见小面”撤销诉讼;6月15日,“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发布致歉信,宣布将公司已注册的第35类“渝见小面”商标无偿赠予对方,并中止与外包律所的合作。这场商标风波引出一个深刻命题:知识产权保护是市场规则的基石,但绝不等于机械套用法条、挤压小微经营者的生存空间,维权既要守住法律边界,更要怀揣人文温度。

  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保护创新成果、鼓励品牌深耕经营,为市场公平竞争保驾护航。连锁品牌多年打磨品牌形象、投入大量宣传运营成本,依法注册商标、维护自身品牌权益,本身无可厚非。面对市场上刻意仿冒、蹭流量牟利的恶意侵权商户,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既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能净化市场环境。权利受法律保护,但权利行使绝非没有边界,权利人不能把商标权变成肆意打压小商户的工具。

  本次事件中的夫妻店取名“渝见小面”,借用重庆简称“渝”凸显地域风味,经营者只是在街边谋生的个体工商户,门店客流量有限、经营体量微小,既没有蹭大品牌热度牟利的主观故意,也不可能造成消费者实质性混淆。律所批量标准化起诉、一刀切索要赔偿的操作,忽略了侵权主观意图、经营规模、消费场景等核心判定要素,让合法维权滑向了强势一方对弱势一方的“碾压”,自然会激起公众普遍共情与反感。

  大企业将维权业务外包给律所,容易催生“流水线式维权”弊病。第三方机构以索赔提成作为收益导向,机械对照商标条文批量起诉,全然无视小微餐饮从业者养家糊口的现实难处。即便品牌在法律层面站得住脚,却在情理层面失去大众认可,品牌口碑遭遇质疑,最终得不偿失。此次“遇见小面”主动撤诉、赠送商标、终止激进外包等维权模式,虽是舆情倒逼下的补救之举,却也为整个餐饮行业敲响了警钟。

  市场经济既有规则法度,也存人情道义。大品牌手握商标优势,更应扛起社会责任,建立分级维权机制:对刻意仿冒、大范围山寨牟利的商户坚决追责;对无心误用、体量微小的店铺,优先沟通提醒、协商整改,而非直接诉诸诉讼。

  唯有法理不缺位、情理不缺席,大企业守得住格局,小商户有生存空间,餐饮行业乃至整个市场才会生机勃勃。

  (文/胡榕)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