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参训 应训尽训

我省全面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28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为切实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初起火灾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消防救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到2026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本次实操实训聚焦“会报告火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三大目标,重点围绕报告火警、操作灭火器、使用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佩戴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组织人员疏散等五项核心技能,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实操训练。培训对象涵盖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员、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工程运维人员、微型消防站队员以及保安、保洁、厨师等全体在岗工作人员,确保“全员参训、应训尽训、不漏一人”。

根据《通知》安排,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依托养老机构实训场地、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救援站等阵地,严格按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指南》分批分类组织开展实操实训。技能核验由县级民政、消防救援部门对照《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合格标准》共同实施,考核合格人员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核发培训结业证,考核结果同步纳入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通知》明确,各级民政、消防救援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养老机构,将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纳入从业人员入职必训、定期复训、转岗轮训核心内容,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鼓励身体条件允许、生活能够自理及轻度失能老年人主动参与疏散演练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实操实训工作经费保障力度,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彩票公益金,配齐配足实训器材、落实实训场地、保障授课师资;各级消防救援部门要主动面向社会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实战训练场地,同步开展养老机构消防设施隐患排查,对破损失效、无法正常投用的消防设施器材,督促养老机构限期完成维修更换。

《通知》指出,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局将建立月度调度机制,并组建联合督查组开展实地督导,实时跟进各地实训工作推进进度与培训质量,对工作推进迟缓、责任落实不到位、实训成效较差的地区予以通报提醒、约谈督促,确保全员实训工作落地见效。各地在抓好养老机构实训工作基础上,将统筹推进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技能实训,全面提升民政服务领域本质安全水平。(记者李柴薇)

编辑:何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