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并用解邻里纠纷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27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你占了我家茶山地!”“明明是你越界!”几句争吵升级成肢体冲突,两名邻居均受伤。原以为经过调解后事情就翻篇了,可一方反悔起诉,另一方则提起反诉索赔。近日,莲花县人民法院法官用一场情理法相融的调解,让这对“冤家”放下芥蒂、握手言和。

原告廖甲与被告廖乙是多年邻居,因茶树林地使用及边界划分问题积怨已久。2月14日,双方再次因茶树林地边界问题发生争执,最终导致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事后,两人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约定各自承担医药费。

没想到,协议签了,心里的“疙瘩”并没解开。廖甲认为自己属于正当防卫,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调解协议并索赔相关损失。廖乙则提起反诉,称其被打骨折,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近两万元。

案件到了法院,承办法官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把事情的起因、经过和双方伤情一一理清,然后分别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既讲法理,又疏导情绪。

一方面,法官讲解民法典中关于身体权、健康权保护、邻里关系以及侵权责任划分等规定,把冲动斗殴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说得明明白白。另一方面,法官反复从中劝和,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唤醒多年的邻里情分。

经过多次细致调解,两人紧绷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最终放下争执,自愿达成一致:本次纠纷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并当场签下调解协议。案子结了,心里的气也顺了,双方握手言和,邻里间的和睦氛围又回来了。

这起案件的圆满化解,是莲花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一个生动缩影。(李小花 郑小丫 记者艾钰)

编辑:何山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