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忙农事 安全不能忘
江西公安交管部门集中治理农村“两违” 严防涉农交通事故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路面检查(图/受访单位提供)

眼下正值农忙时节,农村地区农用车辆出行频次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为切实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江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聚焦务农务工出行,集中治理农村“两违”,坚持查处与宣教同向发力,一手抓靶向整治消除隐患,一手抓精准宣教筑牢防线,严防涉农交通事故。
精准布控 严查严管
针对农村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和突出违法行为,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集中警力、精准布控,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青云谱大队民警深入青云谱镇黄溪村,开展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民警在村内主次道路设立检查点,严查三轮车违法载人、无牌上路等突出隐患。
据统计,此次行动中,民警共查获违法载人三轮车13辆、无牌无证三轮车2辆。民警当场对相关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宣讲违法载人、无牌行驶的法律后果与危害,现场督促整改并依法处置。同时,民警向周边村民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引导大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5月14日晚,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窑头中队在窑富线枧头桥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集中夜查行动。
当日20时30分,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低速电动四轮车驾驶人身上有酒味,当即拦下检查。经酒精检测,驾驶人鄢某某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鄢某某73岁,无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耐心告知其低速电动四轮车已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须持证驾驶、登记上牌,并强调酒驾的严重危害,告诫高龄出行更要严守交法,切勿心存侥幸。最后,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500元的处罚。
5月18日中午,宜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袁州一大队辽市中队民警在宜慈公路飞剑潭路段巡逻时,发现余某单手驾驶摩托车,怀中抱着一个幼童,且车辆违规加装遮阳伞,在车流中颠簸行驶,风险极高。
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经了解,余某因怕孩子晒伤,便心存侥幸抱娃骑行。民警告知抱娃骑行和加装遮阳伞的危害:紧急制动时幼儿极易跌落,遮阳伞易导致车辆失衡侧翻。随后,民警驾驶警车护送余某及孩子返回。
阵地前移 入脑入心
以“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宣传阵地前移至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用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宣讲交通安全知识。
5月19日,抚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临川一大队民警联合交通安全劝导员,深入孝桥镇开展“美丽乡村行”主题宣传活动。该大队孝桥中队民警与劝导员一起发放宣传资料、走村入户,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及无牌无证等常见问题,结合真实案例深刻剖析安全隐患,叮嘱村民安全文明出行。
5月19日,永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集市和田间地头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莲洲乡集市,民(辅)警向赶集村民和商贩发放宣传小扇子和资料,用方言讲解无证驾驶、酒驾、三轮车违法载人等行为的危害,并针对“一老一小”群体耐心讲解安全过马路、识别交通标志等知识。在象形乡,民警走到田埂上,与插秧村民拉家常、话安全,并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提醒村民运输农作物时切勿超速超载。
眼下正值小满时节,各地农民抢抓农时开展农业生产。
近日,永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辅)警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开展“小满农忙,平安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民(辅)警在集市出入口和田间必经路段设立劝导点,重点劝阻三轮车违法载人、驾乘二、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从路面严查到田间宣教,从执法教育到暖心叮嘱,江西公安交管部门以“整治+宣传”的模式,持续推进农村“两违”及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治理,全力净化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守护群众出行平安。(文/记者黄婉琼)
编辑:何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