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在身边⑨丨隔壁工厂排废气,我该怎么讨说法?

来源:      |    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    制作:  龚迎霞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某市市民周先生住在工业园区附近。每天晚上,他都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化学气味,喉咙发干、眼睛发涩。他怀疑是附近一家化工厂夜间偷排。

  他打过12345,工作人员说会转给生态环境部门处理。等了半个月,回复来了:“经查,该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但气味依然存在。

  周先生很无奈:“我明明闻到了,他们却说没问题。我一个普通人,能怎么办?”

  过去,像周先生这样的遭遇很常见。老百姓有怨气,但没有专业设备、不懂法律程序,维权门槛太高。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这次给出了答案:你的“环境权”受法律保护,而且有多种方式可以讨说法。

  一、你的“环境权”,被法典写进了第一条

  法典第一条明确提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

  这是“公众生态环境权益”首次写入国家基本法律。通俗地说,你呼吸的空气、喝的水、生活的环境,是你的法定权利。

  这个权利不是“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请求权”。被污染侵害了,你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政府或企业不作为,你可以投诉、举报甚至起诉。

  一位环境法专家说:“以前环保法律更多是‘管理法’,管企业的、管政府的。法典第一次把‘公众’放在权利主体的位置上。你不是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主动的权利主张者。”

  维权第一步:举报投诉,法典给你撑腰

  如果你发现污染,第一件事就是举报投诉。法典在这方面做了三点强化:

  第一,举报权受法律保护。法典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更重要的是:举报人信息受保护,打击报复要追责。以前有人担心“举报了被报复”,法典明确禁止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违者依法追究责任。轻则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处理有期限、有结果。法典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不能“石沉大海”,也不能用“拖字诀”。

  第三,举报渠道统一、便捷。虽然各地的举报热线(如12369)已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但法典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便捷、统一的举报平台,确保举报渠道畅通。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网站、电话……多种方式都可以。

  周先生如果再遇到类似问题,可以这样做:记录下闻到气味的时间、地点、持续时间;拍下工厂烟囱排烟的短视频(最好有时间水印);拨打12345,要求书面回复;如果对回复不满意,可以向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法典为每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据。

  维权第二步:公益诉讼,有人替你“打官司”

  如果举报投诉解决不了问题,下一步就是诉讼。但对普通人来说,打官司门槛太高:请律师要花钱、收集证据要专业、诉讼程序复杂。

  法典提供了一个“捷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什么叫公益诉讼?就是不是由受害者本人起诉,而是由“专业选手”替公众起诉。法典规定,人民检察院和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如果发现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不需要受害者出钱、出力,检察院会组织调查取证、出庭应诉。

  江西在这方面已经有不少成功案例。2024年,江西某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一家非法采砂企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企业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00余万元。这个案子,没有一个普通老百姓当原告,是检察院替公众“出头”的。

  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也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江西本地的环保组织虽然不多,但全国性的环保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等)都可以在江西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的好处是:普通老百姓不需要自己上法庭。你只需要提供线索、反映问题,剩下的交给检察院或环保组织。

  一位江西基层检察官说:“以前我们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法律依据不够硬,法院受理也有顾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益诉讼制度,我们的底气足了,法院的受理率也高了。”

  维权第三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污染者“赔到痛”

  除了公益诉讼,法典还有一个“利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公益诉讼主要是“停止侵害、修复环境”,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更侧重于“算账”,把生态环境被破坏的“账”算清楚,让污染者赔钱。

  具体怎么算?包括:污染清除费用、生态修复费用、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调查评估费用等。一个污染案件,赔偿金额可能高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

  某化工企业曾因偷排含重金属废水,导致下游河流污染、农田受损。生态环境部门启动损害赔偿磋商,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企业最终赔偿了1200多万元,用于河道清淤、土壤修复和农户补偿。

  企业负责人后来说:“早知道要赔这么多,打死我也不偷排。买一套污水处理设备才几百万元,赔一次就一千多万元,太亏了。”

  法典将这项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后赔偿标准更明确、程序更规范、执行更有力。

  二、举证不再“难于上青天”

  过去,老百姓维权最难的是“举证”。污染企业可以说“你的病跟我没关系”“我的排放达标”,老百姓拿不出证据,法院也没法判。

  法典在举证责任方面做了重要调整:

  第一,污染者承担举证责任。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被指控的污染者需要证明:自己的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自己的排污没有超过国家标准。如果证明不了,就要承担责任。这叫“举证责任倒置”,不是受害者证明企业有错,而是企业证明自己没错。

  第二,专业机构介入。法典鼓励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老百姓不需要自己请专家,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监测数据共享。法典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老百姓可以查询政府监测站的数据,作为维权证据。

  这些制度安排,大大降低了普通人的维权门槛。你不需要成为环境专家,也不需要花大钱请律师,法律会帮你“撑腰”。

  三、权利与义务:每个人都是“环境守护者”

  说了这么多权利,最后也要提一句义务。

  法典在赋予公众环境权的同时,也明确了公众的环保义务:每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应当节约资源、绿色消费、参与环保活动。

  这不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套话,而是有实际意义的。如果每个人都漠视环境问题,等到污染严重了再去维权,代价已经太大了。

  一位社区环保志愿者说得好:“法典给了我们武器,但最好的战争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我们每个人平时多做一点,比如举报一个污染源、参与一次净滩活动、减少一次浪费,就是在为生态环境做贡献。等到要打官司的时候,说明已经晚了。”

  四、法典来了,维权不再“无门”

  回到周先生的故事。

  有了法典,他可以这样做:记录污染证据、拨打12345举报、要求书面回复。如果回复说“未发现异常”,他可以申请上级部门复核,或者向检察院举报,请求提起公益诉讼。如果污染造成了健康损害,他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企业赔偿。

  这个过程仍然需要时间和精力,但法典让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再“投诉无门”,不再“举证无门”,不再“维权无门”。

  法典第一条写的“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不是一句空话。它转化成了举报权、诉讼权、赔偿请求权,每一个普通人都能用得上的“法律武器”。

  (郭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