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遗嘱怎样才有效?”
公益律师走进南昌聆江社区为老年群体送上法治“定心丸”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19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自己写的遗嘱怎样才有效?”“如果我不帮女儿带孩子,她也应该要给我养老吧?”5月14日,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聆江社区的会议室内,居民们围坐一圈,你一言我一语地围着律师频频发问,一场接地气、有温度的民法典宣传活动正在这里热闹开展。
当日上午,由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省律师协会联合推出的第862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走进聆江社区。此次活动以“携手共建 法治睦邻”为主题,为居民送上一场干货满满的法律知识盛宴。上海段和段(南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瀚文律师受邀授课,围绕老年居民关心的财产继承、遗嘱订立、赡养争议、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维权等热点问题,用通俗的语言、真实的案例,把“生硬法条”变成“家常话语”,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现场
讲清遗嘱效力 厘清财产归属
“很多家庭矛盾,都源于不懂法,尤其是房产继承、养老赡养、再婚居住这些事,看似家长里短的小事,实则都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崔瀚文结合一个个贴近居民生活的案例,层层拆解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财产继承是多数家庭都会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是现场居民咨询较多的问题之一。“大家知道哪些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吗?”崔瀚文适时提出问题,现场瞬间活跃起来,有居民举手抢答,也有居民小声交流。随后,崔瀚文详细讲解:“根据民法典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这里要特别注意,子女的范围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涵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大家可千万别混淆了。”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理解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崔瀚文分享了一个案例:王大爷生前立下一份自书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全部留给小儿子,可王大爷去世后,家人在办理继承手续时却起了争执。原来,这套房子是王大爷和老伴徐阿姨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王大爷的个人财产。
“这样的遗嘱到底有没有效?”崔瀚文话音刚落,就有居民急切地追问。“大家别急,民法典有明确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崔瀚文耐心解答,“这套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半份额属于徐阿姨,王大爷在立遗嘱时,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产份额,无权处分老伴的部分。所以,这份遗嘱中,处分王大爷自身份额的部分是有效的,而处分徐阿姨份额的部分则无效。”同时,崔瀚文特别提醒现场老人,提前规划身后事时,一定要先厘清财产归属,避免因遗嘱订立不当引发家庭矛盾,伤了亲人感情。
为“黄昏恋”纠纷支招解惑
“如果放弃继承权,是不是就可以不用赡养老人了?”有居民提出疑问。“当然不是!”崔瀚文详细解释道,“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基于血缘和法律产生,无条件且不可放弃。哪怕多个子女之间就继承权问题达成协议,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崔瀚文进一步补充:“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现实中,有些子女以‘放弃继承权’‘父母偏心’‘已经分家’为由拒绝赡养,还有人认为‘自己出嫁没分得家产’‘老人没帮忙带孩子’就可以不养老,这些想法都是错误的,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崔瀚文强调,若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法院可采取冻结财产、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近年来,“黄昏恋”引发的家庭纠纷日益增多,成为困扰不少老年人的烦心事。崔瀚文结合热点案例,专门为有相关困扰的老人们支招解惑。“许多再婚老人最担心的就是房屋居住问题,怕自己晚年无家可归,而民法典规定的‘居住权’,就是再婚老人的‘护身符’。”
崔瀚文介绍,再婚老人可以通过签订并登记居住权协议,明确自己对配偶房屋的终身居住权利,这种权利不受子女干涉,也不会因房屋产权变动而失效。“就算房屋日后由子女继承,享有居住权的老人依然可以继续在房屋内居住,子女不能强行驱离。如果子女强行占据老人住房,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占有保护诉讼,要求返还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
此外,针对有些子女担心财产外流,反对老人再婚,甚至以“不赡养”“断绝关系”相威胁的情况,崔瀚文明确表示:“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伦理道德,更是违法行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无权干涉父母的婚姻选择。而且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哪怕父母再婚,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依然存在。”
拆解电诈套路,守护群众“钱袋子”
“夸大药效,送鸡蛋等小礼物吸引大家关注,以‘零风险、高收益’为噱头诱人入坑……这些诈骗手段虽然听着老套,但还是有不少老人上当。”结合老年人容易遭遇的消费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问题,崔瀚文逐一拆解骗子的套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教大家如何擦亮眼睛、防范骗局。
针对老年人常见的保健食品消费陷阱,崔瀚文特别提醒:“正规的保健食品包装上,必须有‘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比如‘国食健注G/J’,大家可以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查询真伪。凡是没有注册信息,或者宣称‘秘方’‘特效’‘包治百病’的产品,都是非法的,大家千万不要购买。”
除了消费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也时刻威胁着老年人的财产安全。“骗子现在手段越来越狡猾,还会冒充儿女给老人打电话、发视频,最后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崔瀚文提醒现场老人,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先挂断电话,再回拨子女的原号码核实身份,也可以要求对方说出家庭暗语来验证,切勿轻易转账。
针对隐蔽性较强的AI拟声、换脸诈骗,崔瀚文也给出了应对方法:“大家可以采用双向验证机制,比如接到‘亲友’视频借钱时,除了视频确认,还要通过其他通信渠道,比如回拨原号码、微信语音等二次核实,也可以要求对方在镜头前做出眨眼、转头等特定动作,识别是否是AI合成的痕迹。”
“防范诈骗,关键在于增强自身的信息保护意识。”崔瀚文强调,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避免在社交平台公开分享高清人脸视频、语音片段,防止个人信息被AI采集利用;要定期检查手机权限,关闭非必要App的相机、麦克风访问权限,不给骗子可乘之机。同时,一定要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它能有效拦截部分诈骗电话;也可以使用具备AI识别功能的安全软件,比如腾讯手机管家,及时检测可疑链接或文件,筑牢财产安全防护线。
咨询实录
婚前房子存款属个人所有
张先生:我年纪大了想再婚,我自己的房子、存款,再婚后会不会变成老伴的共同财产?
崔瀚文:不会的。您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存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再婚以后依然归您个人所有,不会因为领结婚证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婚后双方一起挣的钱,才是共同财产。
再婚后,配偶有权继承遗产
万女士:我再婚了,万一我先走了,我的老伴能分我以前留给子女的房子吗?
崔瀚文:可以依法继承。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和您的子女一起继承您的遗产。如果您不想让老伴继承,可以提前立遗嘱,明确财产只由子女继承。同时可以为再婚老伴设立居住权,保障老伴生前可以在此居住,既保住子女的产权,也兼顾老伴的晚年居住权益。
未领证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遗产
熊女士:我跟老伴没领结婚证,就一起过日子,他去世了我能继承他的财产吗?
崔瀚文:不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法律上认可的夫妻关系,不能以配偶身份继承对方的遗产。不过如果你们在一起生活期间,共同购置了房屋等财产,您可以提供出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分割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共有财产;另外,对方生前愿意赠与您财物,或留有遗赠协议把财产留给您的,也可以按协议取得相应财产。
承诺保本高收益就是诈骗
王先生:有人说购买养老理财产品,利息特别高、保本稳赚,能相信吗?
崔瀚文:不能相信,这是典型养老诈骗。正规金融产品不会承诺保本高收益,凡是承诺高额利息、私下转账、不让告诉子女的,一律不要给钱。
公检法机关绝不会电话办案
黄女士:有公安局给我打电话,说我涉嫌犯罪,让我保密并转账到安全账户,怎么办?
崔瀚文:这是诈骗,公检法机关绝不会电话办案、要求转账、要求保密。您应直接挂断电话,联系子女或拨打110核实,不要轻易转账。
(记者陈佳)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