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办一案”到“帮一片”
永新县人民法院柔性调解推动污染型产业转型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14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青山叠翠,泉水潺潺。走进永新县三湾乡九陇村,连片黄精郁郁青青,山泉池里石蛙跃动生机,一幅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乡村画卷徐徐展开。而就在几年前,这里还是一处因污染问题陷入困境的生猪养殖场。
5月8日,记者从永新县人民法院获悉,一起事关生态保护、产业转型与群众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司法护航下得以化解。涉案养殖场从昔日的生态“污染源”,转变为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
从脱贫支柱到生态难题
2016年,九陇村村民肖某在村里成立黑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吸纳了100户脱贫户入股。合作社年出栏商品黑猪超2000头,一度成为当地脱贫户增收的重要支柱。
近年来,随着国家生态环保标准不断提高,三湾乡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对水源、山林的生态保护要求日益严格。生猪放养产生的粪便未经科学处理,逐渐污染了山涧溪水。肖某的养殖场由此面临“生死抉择”——要么关停,要么转型。
“关停意味着巨额投入付诸东流,背负的债务将压垮我的家庭。”肖某说,如果强行关停,还会让入股的脱贫户失去分红来源,甚至引发社会矛盾。此外,合作社在后续经营中还出现了资金问题,陷入债务纠纷。今年1月,债权人将肖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相关款项。
柔性调解铺就转型路
这是一起牵连甚广的纠纷案。
“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不仅肖某的合作社会直接垮掉,100户脱贫户也会受到牵连。”永新县人民法院法官周晓平告诉记者,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该法院将案件办理、矛盾化解与民生帮扶统筹推进,为产业转型争取机会。
为此,周晓平多次深入九陇村,找肖某谈心,还主动对接债权人,以及三湾乡党委、政府,反复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各方达成了五年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既缓解了肖某的燃眉之急,也为后续转型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责任认定上,法院严格依据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精准厘清各方权责,坚守生态法治底线,明确要求肖某限期完成生态整改,推动污染源头治理。
“这样一来,肖某有时间‘换赛道’,脱贫户的增收希望也被保住了。”周晓平说。
调解成功后,永新县人民法院并没有“案结事了”,主动与三湾乡政府深入调研九陇村的生态优势,结合肖某的养殖经验,帮助肖某将猪舍改造成标准化石蛙养殖基地。同时,在山林间因地制宜发展中草药黄精种植,形成“林下种植+水源养殖”的生态种养循环模式。曾经的污染型产业实现“脱胎换骨”,转变为契合本地生态优势的绿色特色产业。
生态司法赋能乡村振兴
“2016年,永新县人民法院根据全县的统一安排,参与高桥楼镇白堡村、三湾乡九陇村等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周晓平告诉记者,只要有时间,他就会前往九陇村,与村民拉家常、解难题。正是这份长达近十年的信任积累,让调解有了坚实的基础,也让法院在案件办结后仍能持续为产业转型出谋划策。
如今,周晓平不仅是肖某的帮扶法官,更是他的老朋友。“只有跟群众打成一片,群众才会把心里话告诉你,你才能更好地帮他解决问题。”周晓平说。肖某的故事,只是永新县人民法院以司法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永新县人民法院将生态司法保护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不断探索“司法+行政+乡村”的协作路径。一方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依法审判、从严判决,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另一方面,主动打破“坐堂办案”的边界,强化与乡镇、村集体的联动协作,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精准对接经营主体的发展难题,从案件审理延伸到产业帮扶,从矛盾化解拓展到政策指导,实现司法服务的全链条覆盖。
(徐雯 记者廖世杰)
编辑:聂琪
校对:衷丽萍
复审: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