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错误方式来“纠错”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09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5月2日下午,在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二支队辖区一收费站,一名大货车司机走错匝道后直接倒车,不料撞到后方正常行驶的轿车。事故发生后,被撞轿车上的两人情绪失控,上前殴打货车司机,将一起交通事故升级为治安案件。最终,交警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将双方当事人移交给当地警方作进一步处理。

一次错误的操作,引发了连锁反应。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等行为时有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部分驾驶人对这类行为的风险认识不足。在高速公路上,后方车辆驾驶人很难预判前车会突然停下甚至倒车,一旦避让不及,造成的后果远非城区道路上的轻微剐蹭可比。这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将他人置于危险环境的不负责行为。

正因为这种行为风险高、后果严重,公安交管部门反复提醒:高速上走错路,应“将错就错”继续直行,到下一出口再调整方向。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的法律后果也不仅仅是罚款、扣分。如果倒车、逆行引发人员伤亡等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刑事追责。

一次走错路,多绕路不过是耽误一些时间。而试图在高速公路上“纠正错误”,却可能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手握方向盘时,多一分耐心,就多一分平安。

(黄婉琼)

编辑:赵海荣

校对:陈卫星

审核: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