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能劝 现在可以管
宜春市出台消防安全管理新规 破解居民住宅区治理难题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5月07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整治电动自行车违停乱象(图/受访单位提供)
整治电动自行车违停乱象(图/受访单位提供)
“以前下班回家,楼道里像个‘停车场’,电动自行车挤得满满当当,回家得侧着身子挤过去。现在楼下新建了充电棚,1元能充4小时,不光安全,心里也亮堂多了!”5月1日,在宜春市袁州区凤凰社区,居民刘建华站在崭新的充电棚前,逢人便夸,心里温暖而踏实。
这份踏实感,源自一部刚落地的“硬规矩”。5月1日起,《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这部承载着千家万户期盼的法规,正为宜春织密一张安全网,守护着万家灯火。
问需于民 精准立法
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乎社会大局的稳定。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日益凸显。
“过去处理消防隐患投诉,常常面临‘看得见、管不了’的尴尬。”宜春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曾伟明坦言,“比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物业人员只能劝阻,并没有执法权;部门之间职责交叉,也容易出现推诿扯皮。”
2024年,宜春市人大常委会经报请市委同意,将《宜春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纳入年度立法计划。起草组深入辖区老旧小区、高层住宅开展实地调研;赴多地学习借鉴同类立法经验;组织立法听证、专家论证和立法协商,广泛吸纳各方合理建议。
“立法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听取基层声音。”宜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易玉明介绍,“有居民反映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用,有物业企业抱怨管理缺乏依据,有社区干部诉说工作抓手不足。这些来自一线的声音,最终都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文。”
28条规定筑牢安全防线
《规定》共28条,虽不分章节,却条条切中要害,构建了全链条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明确“谁来管”。《规定》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厘清应急管理、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边界,压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属地责任。
“这次立法给我们基层社区撑了腰、赋了权。”凤凰社区工作人员刘斌深有感触,“以前遇到居民在楼道堆杂物,我们上门劝说经常碰壁。现在《规定》明确了社区的管理职责,我们开展劝阻工作时底气更足了。”
压实“怎么管”。针对物业服务企业这一关键主体,《规定》明确其防火巡查、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等具体职责;对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则由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居委会确定专人负责。
“法规出台前,我们管理小区消防安全时大多靠业主自觉,遇到拒不配合的业主,也很头疼。”碧桂园物业宜春分公司经理管国健说,“现在《规定》明确了我们的责任,赋予了劝阻、报告的权力,工作起来,腰杆硬多了。”
紧盯“重点管”。围绕电动自行车这一“痛点”,《规定》要求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既有小区纳入城市更新统筹推进;明确禁止在公共门厅、楼梯间违规停放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鼓励安装智能阻止系统。
“我们小区去年就试点安装了电梯智能阻止系统,电动自行车一进电梯就报警,确实减少了安全隐患。”宜春市宜阳新区官园街道枣树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建军告诉记者,“但以前没有法规依据,部分业主还有抵触情绪。现在有了《规定》撑腰,推广起来更顺畅了。”
引导群众向“我要安全”转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确保《规定》落地见效,宜春市各部门积极行动。
“我们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范围。”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刘明忠说。
“立法只是起点,不是终点。”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饶晋表示,该支队将通过专题宣讲、入户宣传、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让《规定》走进千家万户,引导群众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以前总觉得火灾离自己很远,看了新闻里电动自行车起火的视频,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居民刘宜平说,“现在施行了《规定》,我们住得更安心,也希望大家都自觉遵守,共同守护好家园安全。”
从“飞线充电”到集中停放,从“杂物堵道”到畅通无阻,从“责任不清”到齐抓共管——这部承载着群众期盼的地方性法规,正为宜春市居民住宅区织密消防安全防护网,让法治的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彭芝慧 记者李柴薇)
编辑:赵海荣
校对:衷丽萍
审核: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