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机关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2025年以来——
为企业挽损止损近3亿元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公安厅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获悉,2025年以来,江西公安机关高标准做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共破案986起,为企业挽损止损近3亿元。

公安部贺电表扬8次
为震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江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昆仑”“安芯”“剑网”“飓风”等系列专项工作,全方位肃清知识产权领域违法乱象,3起案例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和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公安部贺电表扬8次。
江西公安机关深耕精准惠企服务,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按照“有事响应、无事不扰”的原则组织开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高质量发展“六个一”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将省内涉及20多个行业的60家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纳入保护名录,推出7条配套服务举措,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20余个。建立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警企联系服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服务,选派70余名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对接企业。
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江西公安机关不断拓宽合作维度,持续深化行刑衔接、警企协作、校队合作,与华东交通大学、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中心开展战略合作,建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究中心”。探索建立“区域协作、部门协同、警企合作”的多维保护矩阵,在事前防范、事中取证、事后联打中密切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协同共治效能。
此外,为集中展示全省知识产权打击治理成果,震慑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在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我省发布了2025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2025年度江西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南昌“6·09”侵犯软件著作权案: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破获该案。经查,2019年2月以来,李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销售侵权盗版江西博微、北京广联达、易投光伏、道亨、恒巨等公司软件(破解版),涉案金额4300余万元。2025年9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400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孙某某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60万元至5万元不等。
九江“5·10”侵犯教材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九江市公安局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3年3月以来,陈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印制并通过网店销售侵权盗版人教版、北师大版教材牟利,涉案金额500余万元。2025年5月,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陈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0万元不等。
赣州申某某等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破获该案。经查,2023年7月以来,申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大话西游”手游牟利,涉案金额370余万元。2025年7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申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不等,缓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12万元至4万元不等。
吉安“1·03”侵犯教辅教材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万安县公安局破获该案。经查,2018年以来,黄某某等购进刘某某印制的侵权盗版《语文》《数学》等教辅教材共计60万册,并面向学校销售牟利,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2025年9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俞某某等9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8万元至3万元不等。
吉安“4·25”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吉安县公安局破获该案。经查,自2017年以来,周某某等搭建网站(App),传播侵权盗版韩剧等影视剧,并通过会员付费等方式牟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2025年8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6万元。2025年10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严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处罚金31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宜春“7·31”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高安市公安局在相关部门配合下破获该案。经查,2024年3月,陈某等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权利人许可,架设“阿拉德之怒”游戏私服“星光大陆”牟利,涉案金额268万元。2025年8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等2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36万元至10万元不等。
鹰潭“4·10”侵犯教辅图书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鹰潭市公安局信江分局破获该案。经查,2023年2月以来,袁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突破英语音标》等教辅图书扫描成PDF文本,通过网店销售牟利,涉案金额800余万元。2025年12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7万元。
上饶“9·14”侵犯网络文学著作权案: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横峰县公安局破获该案。经查,贾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开发运营多个App传播大量侵权盗版网络文学作品,并通过植入广告牟利,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2025年1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贾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收缴非法所得59万元,并处罚金60万元,追缴790.4448万元上缴国库。
新余正光图书店侵权盗版案:根据权利人举报线索,新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2024年7月以来,正光图书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新概念英语青少版入门级A(学生用书)》等图书,违法经营额20991元。2025年9月,该支队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江程某某侵犯著作权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彭泽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该案立案调查。经查,2022年以来,程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注册“思维社”账号上发布他人影视作品,通过获取流量、粉丝、知名度、提供广告链接引流等方式牟利。2025年9月,彭泽县版权执法部门对程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首席记者龚辰欣)
编辑:何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