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的“坎”平了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4月24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退休法官徐文乐抬起头,目光落在墙上那面锦旗上。那是玉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马丹前几天刚送到调解工作室的:“老徐,溪北村章大娘的女儿把锦旗寄来了。”老徐的思绪飘回到数月前的那起纠纷上……

  那天,村民章某骑电动自行车沿田埂去菜地,经过一处陡坎时车辆打滑翻落,她不幸被电动自行车压住身亡。家属又悲又怒:“是乡里那个项目工程!田埂加高了一米二,连警示牌都没有!”家属认为是项目施工形成落差造成隐患,要求高额赔偿。施工方和乡政府坚称是按图施工、不存在过错。纠纷反映至县综治中心,法院特意派出特邀调解员徐文乐“出马”。

  老徐赶赴现场。田埂上,家属们正围在一起痛哭。老徐没有打断,等待家属情绪缓和,“各位老乡,我是法院调解员,今天来就是要把事情搞清楚,给你们一个交代。”

  他戴上草帽,踩着田埂仔细勘验,当场要求施工方提供原始地貌资料。施工方调出了施工前无人机拍摄的全景视频。在村委会办公室,老徐叫来各方一起看视频。画面一帧帧推进,他突然喊停,询问道:“事发路段为何不在改造范围内?”

  村干部道出原委:章某是村里少数未同意改造的村民。她担心改造后田埂正对家门,对自己不利。乡里尊重其意愿,未动其承包田分毫。事发路段田埂保持原貌,并不存在加高施工,那1.2米的落差原本就存在。家属不住在村中,对这段路记忆模糊,又因在悲痛和愤怒中,一时也没有辨别。“那段路好像是有点陡,但没想到会出这么大的事……”一名村民小声嘀咕。

  真相大白,家属沉默了。按照法律规定,施工方和乡政府没有过错,但老徐看到了比对错更重要的东西。他对家属说:“视频你们看到了,跟施工确实没关系。但我知道你们心里苦。亲人走了,活着的人还要过日子。”另一边,他对乡政府和施工方说:“基层工作不仅要讲法,还要讲情。意外发生在你们施工的隔壁,冷冰冰推一把,案子结了人心也凉了。”他提出人道主义关怀,负责人沉默片刻,点了头。当晚经过协商,施工方同意给予几万元慰问款,家属同意后签下调解协议。

  事后,马丹问老徐,明明有铁证,为什么还要费力协调慰问款?老徐说:“调解眼里不能只有因果关系。家属心里失去亲人的那道坎真实存在。简单甩出证据,案子结了,矛盾没解。”

  他知道,调解的意义,正是抚平横在人心之间的那道“坎”。(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侯特)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审核: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