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件入驻餐饮平台被拘5天

南昌发布三起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例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记者4月7日从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全面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该局于近日发布3起典型案例,披露一批涉嫌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冒用他人营业执照

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南昌市东湖区某米酒店未取得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却在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冒用其他经营主体的营业执照、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从事入网餐饮服务活动,且该店实际经营地址、门店招牌与平台公示信息均不一致。

据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伪造证件入驻餐饮平台

2025年11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南昌高新区某餐饮店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办理小餐饮登记证即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后续又以流动食品摊贩形式经营且未按规定申领备案卡。当事人还分别于2025年3月、5月委托他人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凭借虚假资质入驻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实行线上线下同步经营。

据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立案调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此外,当事人还存在委托他人伪造证件、提供虚假入网资质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南昌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南昌市西湖区某小吃店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冒用其他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完全不符。经查,2025年11月9日,该店实际经营者李某通过某自媒体平台联系相关商家,支付850元购买该网店在某外卖平台的使用权,一周后获得网店经营账号与密码,于2025年11月20日前后开展网络餐饮经营。

2026年3月18日,李某通过某购物平台联系相关商家,支付20元修图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用于在某外卖平台公示经营信息。此外,李某在某外卖平台还经营有“某大烩菜(南昌店)”,该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亦系伪造。

因其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涉嫌犯罪,2026年3月24日,南昌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

(首席记者王琨)

编辑:赵海荣

校对:陈卫星

审核: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