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冒打火机930余万个
赣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外知识产权刑事案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4月08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一起涉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受害企业代表专程来到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赣县区法院”),将一面印着“公正司法维权益 高效办案暖企心”的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对赣县区法院依法高效维护其合法权益表达诚挚感谢。
据悉,该案受害企业为西班牙某公司,系全球知名打火机制造商,其名下依法享有某品牌打火机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授权国内某公司行使相关权利。
2021年4月至2024年11月,以赖某民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销售假冒该品牌的打火机。
该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协作紧密,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跨省制假售假链条:赖某民与何某磊等人分工协作,在浙江等地先后完成模具制作、配件生产、焊接、烫印、充气、组装等全部生产工序;余某萍、郑某宇等人在明知涉案商品系假冒产品的情况下,仍予以销售牟利。该案共查获假冒品牌打火机930余万个,非法经营数额高达885万元。该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损害其品牌商誉,更因假冒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案件审理过程中,赣县区法院始终坚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审查每一份证据,精准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条文,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经依法审理,该院认定赖某民等9名被告人分别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主观恶性、侵权情节、涉案商标知名度及退赔意愿等多重因素,作出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判决,严厉打击了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
在依法惩处犯罪的同时,赣县区法院坚持“惩处与修复并重、办案与治理同行”的原则,积极推动刑事打击与民事赔偿有机衔接。通过引导被告人认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多次组织调解协商,最终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受害企业损失。
(蒋兵艳 陈小丽 温娅 记者连永成)
编辑:赵海荣
校对:衷丽萍
审核: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