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石堨重焕生机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回头看”见证石堨保护与民生保障双赢

来源:  赣法云·新法治报     |    日期:  2026年04月01日     |    制作:  赵海荣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检察干警检查石堨修复情况(图/受访单位提供)

近日,婺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此前办理的婺源石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工作。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已推动受损石堨完成保护性修缮与活化利用。既守住了千年水利文化瑰宝,又保障了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实现了遗产保护与民生守护的双赢。

12处石堨受损

婺源石堨最早可追溯至南北朝时期,现存百年以上石堨1181座,是古徽州乡村水口文化的典型代表,至今仍承担着灌溉、供水、消防、生态涵养等重要功能。2024年9月,成功入选第十一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成为江西省第5个获此殊荣的古代灌溉工程遗产。

然而,因始建年代久远,部分石堨出现坝脚被水流掏空、坝体冲毁、石磅结构损毁等问题。蓄水灌溉功能的大幅衰减,不仅让周边村民需人工抽水灌溉水田,增加了种植成本,更导致水稻因灌溉不足而减产,严重影响粮食生产和村民生活。

2025年4月,该院在开展“守护文化瑰宝”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中,发现秋口镇、中云镇、沱川乡等地共12处石堨存在保护不力问题,其中5处拦水坝被冲毁已失去储水功能,4处部分被冲毁、坝脚掏空,另有3处分别存在石磅损毁、坝脚掏空等安全隐患。

同年6月,该院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制发检察建议

为推动问题精准解决,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婺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10余名人大代表深入石堨损毁现场调研,实地摸排损毁情况、倾听村民诉求,共同研究保护修复意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管护职责。

随后,该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其立即履行农田水利建设、运行维护和保护职责。同时强调,在保障石堨坚固实用的基础上,尽量恢复原始风貌,留存历史文化价值。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整改,对受损石堨分类施策推进修复。

截至2025年年底,完成5处石堨重建,2处石堨抢救性修复,成功恢复灌溉面积1000余亩,保障了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其余5处石堨同步推进修复。

织密长效保护网

婺源县人民检察院还向婺源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石堨保护工作情况,严格对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抓好落地落实,推动石堨保护从“个案修复”向“系统治理”升级。

该院通过构建“检察工作站+检格化服务”工作机制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办案模式,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志愿者制度。深化部门协作配合,与多家单位会签多份保护协作机制,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水利局、乡镇政府、村集体三级维护责任体系,形成“日常巡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的闭环管理模式,织密石堨保护长效网。

与此同时,该院还推动相关部门挖掘石堨文化价值,婺源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婺源县水利局将思口、清华、浙源三个乡镇的重点石堨串联打造精品研学路线,把千年水利历史遗存转化为特色旅游产品,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的深度融合,让古老石堨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

据了解,该院将持续聚焦文化遗产和生态资源保护,深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更实举措守护一方山水、传承千年文脉,让公益保护的检察力量在婺源大地落地生根。

(王洪华 张新华 记者江国稳)

编辑:赵海荣

校对:陈卫星

审核: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