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6年02月1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庭审现场(图/受访单位提供)
近日,由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失火案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基层干部、村民代表等30余人旁听庭审。
被告人陈某某焚烧芒秆时不慎引燃旁边的杂草,因风势过大烧至附近山场。为增强社会公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考虑陈某某出行不便的客观实际,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全南县人民法院共同商定,将庭审现场设在被告人所在乡镇,在群众“家门口”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零距离”开展释法说理。
庭审现场,全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责任发表公诉意见,指出陈某某行为构成失火罪,并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陈某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山火无情,一点星火都可能酿成大祸,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要时刻谨记森林防火,严格遵守防火规定,切勿在野外违规用火,严禁在山林、杂草密集地段点火焚烧杂草、秸秆、焚香祭祀。”庭审结束后,该院检察干警向旁听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并发放宣传手册,结合农事活动、祭祀活动等农村常见的野外用火情形,深入浅出地剖析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进一步释明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法律责任,将法律知识融进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听得懂、记得牢。(钟世江 记者王白如)
编辑:聂凯露
校对:陈卫星
复审:曹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