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余名“刘莹姐姐”护成长
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构建市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显成效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6年01月27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年来,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强化党建风向标引领,聚焦一线业务实践,精心打造“刘莹姐姐工作室”品牌,构建市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护航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因工作成绩突出,该工作室获评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扫黄打非进基层示范点、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入选江西省网信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
坚持思想领航,增添核心动力。该院坚持政治学习“第一议题”、业务学习“第一要务”一体推进,引导党员干部把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夯实“刘莹姐姐工作室”思想基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从严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扬正气、树新风、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经常组织党员接受红色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未成年人保护队伍。找准党建和检察业务结合点,研究制订党建品牌实施计划、发展措施,引领支部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法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赋能。
聚焦凝聚合力,筑牢战斗堡垒。充分发挥组织功能,形成“党群联动、纵横贯通、上下一体”的融合路径,着力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刘莹姐姐工作室”品牌从最初的雏形、创建到全市推广,完成了2.0版本的升级,形成由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预防、惩治、监督、帮教、维权一体化工作机制。目前,在抚州市及县(区)成立“刘莹姐姐工作室”12个,在各中小学创设校园“刘莹姐姐工作站”,在社区、乡村设立“刘莹姐姐”网格化工作站、联络点,探索打造工作站示范点17个,组建3万余名校园“刘莹姐姐”、妇联“刘莹姐姐”、童伴妈妈“刘莹姐姐”队伍,织起了更为宽广的未成年人保护网。注重内外协调、上下联动,依托工作室迭代升级的“1+2+3+4+5”工作模式,释放检察制度效能,携手各方力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新格局。2023年以来,该工作室立足检察职能,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切实开展“检护民生、法育未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行动,推动立案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134件,民事案件56件,共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78份,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突出先锋领跑,激发保护潜能。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工作专班和办案组组长,有力实现对犯罪分子从严从快惩治,有效震慑犯罪。发挥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老党员带新党员,着力凝聚党员争先创优、干事创业力量。工作室党员通过运用跨省上门不公开听证,结合自行调查、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多元化解、跨地区协作等综合履职方式,成功办理民事申诉案。发挥党组织桥梁作用。打造了“全市检察长同上一堂课”线下普法+“全市同上一堂课”线上普法新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源头预防,构筑帮教矩阵。工作室将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有机结合,实现有针对性的教育挽救。工作室经验做法多次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工作室品牌影响力。落实预防工作的内在要求,通过“预防前端、办案中端、治理末端”三端发力,找准人员定位、掌握发展阶段、细化社会调查,做实家庭教育指导,做细校园安全监督,促使未成年人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助推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聚焦重点群体,持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与市妇联会签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与市民政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机制,与童心港湾项目办共建留守儿童保护项目,打通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最后一公里”。做实法治宣传,营造关爱未成年人氛围。协同家、校、社,合力打造生命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治安全教育新高地。开发“刘莹姐姐工作室”小程序线上普法平台,推送原创微课38期,举办法治直播宣讲30余次,拍摄的《夏至的礼物》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法治课,普法效果得到有效提升。(章雨 记者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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