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违规野游引发安全事故 省政协委员刘良欢建议——
完善机制推动“双惩”治理常态化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爬山爱好者不走寻常路,“驴友”违规探险后,当地政府耗费大量救援资源去救人,是否有必要对当事人追偿救援费用?新法治报分别于2025年11月17日和2025年11月28日,刊发了《江西首次对野游“驴友”实施“双惩”》和《“驴友”任性冒险背后的责与罚》,报道了庐山“9·27”“驴友”野游救援事件处理结果,并邀请有关专家和律师对该话题进行探讨。
该报道刊发后,引起了省政协委员、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良欢的注意。经过走访调研,今年省两会期间,刘良欢形成并提交了《关于完善违规野游救援费用追偿机制推动“双惩”治理常态化的建议》,他建议,要加快地方专项立法,将违规探险的“驴友”自担救援费用的规定写入法规中。
现状:
违规探险事件频发
耗费大量资源救援
近年来,我省山岳型景区违规野游引发的安全事故与救援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不仅对参与者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更造成了公共资源的巨大消耗。
2025年9月,庐山“9·27”事件中,11名“驴友”违规进入未开放区域“四峰涧”,导致1人坠亡、8人被困,当地政府集结公安、应急、消防等120余人开展了一天一夜的搜救工作,直接成本高达数十万元,而事后追偿数额远不足以弥补公共投入。
因此,刘良欢将目光投向“驴友”登山不走寻常路这件事上,他告诉记者,我省已探索出“行政处罚+费用追偿”的“双惩”治理模式,2024年11月以来,先后处理奉新百丈山、庐山西海、庐山“9·27”等多起事件,累计追偿救援费用11.8万元,部分组织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但“双惩”治理模式在实践中,仍面临着多重困境,刘良欢谈及缺憾:一是法律依据不充分,现行的旅游法中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性,地方性法规缺乏细化标准,针对“违规”界定、费用核算、追偿程序等核心问题无明确依据;二是执行机制不完善,追偿对象责任划分模糊、执行难度大,“追偿难”导致制度惩戒效果大打折扣;三是前端预防不足,部分景区的警示管控与安全宣传教育仍有薄弱环节。
据了解,北京市昌平区、门头沟区等地已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明确救援费用构成、创新公益服务抵偿机制,这为我省提供了有益借鉴。为遏制违规野游乱象、节约公共资源、保障公民安全,亟须将实践探索上升为制度规范,推动“双惩”治理常态化。
建议:
加快地方专项立法
完善追偿执行机制
为了让“驴友”增强自我安全意识,让“谁违规、谁担责”落到实处,刘良欢建议,加快地方专项立法,构建全链条制度框架,应该在新修订《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将因违规野游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当承担救援费用的规定写入其中。《条例》要明确违规界定标准,清晰划分“未开放区域进入”“无视警示涉险”等违规行为与合法户外活动的边界;要细化责任主体划分,确立活动组织者与参与者的连带责任,按营利性质、警示义务履行情况等设定差异化责任比例;要制定费用核算规范,明确劳务费、装备损耗费、后勤保障费等可追偿范围,建立统一的成本评估机制;要规范追偿程序,明确申请、核定、通知、执行等全流程操作细则,确保执法有章可循。
针对追偿救援费用,刘良欢建议,省应急管理厅应该牵头起草救援费用追偿的相关指南。建立分级追偿标准,依据违规情节、救援难度、社会影响,划分一般违规、严重违规、恶意违规三个等级,分别按救援直接成本的“30%~50%、60%~100%、100%以上惩罚性费用执行追偿”,对非法营利、多次违规等情形依法顶格处罚;引入公益服务抵偿机制,对认错态度良好、非恶意违规且经济困难的被救援者,允许通过参与山区环保、户外安全宣传等公益服务折抵部分追偿费用,实现惩戒与教育并重;强化强制执行衔接,对逾期未履行追偿决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提升制度威慑力。
对于如何健全救援协调机制、提高治理协同效能,刘良欢表示,希望在县级政府层面建立救援费用追偿协调小组,整合应急管理、文旅、公安、司法、财政等部门职责,负责救援成本核定、追偿决定作出、跨部门协作等工作,避免职责交叉或推诿扯皮;规范救援力量调用流程,明确公安、消防、专业救援队伍等各方的权限与协作机制,提高救援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救援成本台账制度,对每次救援的人力、装备、后勤等支出进行详细记录,为费用追偿提供依据。
此外,在景区方面,刘良欢建议压实景区主体责任,督促山岳型景区在危险区域设置物理隔离设施和醒目警示标识,运用公共视频、无人机巡查、广播预警等手段加强管控。在安全防范方面,他建议创新宣传教育方式,以本省真实案例为蓝本制作警示教育片,在景区入口、户外社群、短视频平台广泛投放,联合户外运动协会推广自律公约。“还可以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性意外险种,推动将购买合规保险作为大型户外活动组织的前置条件,引导户外活动规范化发展。”刘良欢说。(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何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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