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护航营商环境

——专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甘霖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6年01月13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推出53项便民惠民举措、打造“诉服中心+网格法庭+解纷码”全域社会治理样板、建立锂电新能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及维权工作站……一组组数据、一项项机制,勾勒出宜春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宜春法院”)护航发展、守护公平正义的坚实足迹。

近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甘霖在接受新法治报专访时表示,宜春法院将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更好地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甘霖(图/受访单位提供)

推出便民惠民措施53项

新法治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蕴含了诸多法治元素,请问您如何领会和理解其重大意义?

田甘霖:建议明确,“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面对当前发展环境的复杂变化,必须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牢牢把握全会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新法治报:回望“十四五”,宜春法院在服务保障民生方面取得了哪些具体成效?

田甘霖:宜春法院先后推出“畅联法官”工作机制、全域诉服平台等53项便民惠民措施。扎实推进数字化档案建设,服务群众查档阅卷7200余人次,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成为全省中、基层法院首个获评“江西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单位。加大对涉诉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发放司法救助金3755万元,减免缓交诉讼费1107.84万元。

宜春法院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事案件242385件,妥善化解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32940件。严格落实“保交房、保民生”要求,打造涉房地产企业特别保护模式,协调解决房产验收、容缺办证等问题,协助5880户业主顺利完成交房或容缺办证;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助推续建楼盘6个,向购房户交付房屋3618套。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宜春法院先后设立未成年人法治关护站、学生就业普法指导工作室;创新建立“红橙黄三色预警”分级联动帮教机制,成功帮助34名涉罪未成年人再社会化,该举措入选全省法院2025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优秀创新举措。

宜春法院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执结案件132881件,到位金额159.09亿元。以党委领导下的“终本清仓”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累计化解终本积案2066件,涉及金额4.73亿余元。开展“月都雷霆”“月都暖薪”等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发放案款2.46亿余元。

打造全域社会治理新样板

新法治报:“十四五”期间,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宜春法院形成了哪些具有代表性的举措和经验?

田甘霖:近年来,宜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展现司法担当、彰显为民情怀。

一方面,持续融入市委“只进一扇门、解纷万家事”改革部署。创新打造全域社会治理新样板,构建了面上有诉服中心、点上有网格法庭、线上有“解纷码”的多元解纷格局。其中,宜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被最高法评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诉服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该院物业纠纷“三调”化解工作法获评新时代“枫桥经验”江西实践先进典型。

另一方面,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中的前沿作用,因地制宜设立专业化法庭。丰城市人民法院尚庄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其“今日我驻庭”制度被肯定、推广。靖安县人民法院中源人民法庭设立全省首家生态文明建设司法实践创新基地,创设“宿”事速办机制高效化解民宿产业纠纷。奉新县人民法院上富人民法庭探索“3+3+3”工作法高效化解网络高利借贷纠纷,入选全省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促推借款合同纠纷预防化解”典型案例。

府院联动促进司法提质增效

新法治报:在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进程中,宜春法院走出了怎样的司法新路径,有哪些特色和亮点工作?

田甘霖:宜春法院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98件520人,处置涉黑恶财产27.14亿元,重大疑难涉黑涉恶案件“分案审理”工作法被省法院推广。同时,做实公共安全治理,审结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771件1044人。纵深推进法治反腐,高质高效办结职务犯罪案件255件。

倾力服务开放创新。制定宜春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提升30项服务举措,主动对接服务辖区150余个重大项目建设落地。出台“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企业敢干’二十项举措”,入选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百佳实践案例”。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行“政府+法院”一把手双包案制度,高效办结破产案件193件,清理积案74件,处置债权117亿元。成立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筛选培育2个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调解涉锂电侵权纠纷15起。

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市委党校共建“依法行政现场教学基地”,提升行政执法与出庭应诉能力。五年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败诉率实现连续四年下降。创新重点案件府院联动机制,办理的“一元公交车费”案,通过府院联动推动省级层面修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落实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公交优待政策,该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新法治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发展蓝图。宜春法院将如何服务保障“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田甘霖:宜春法院将提高政治站位,紧密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司法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到审判执行各环节,以严格公正司法服务保障“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我们将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涉民生案件,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我们将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关键,严格落实案件监管责任,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魏雨欣 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