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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万元补偿款背后的暖心执行

鹰潭通报4个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2025年12月30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鹰潭中院)召开2025年度全市法院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向社会各界通报了2025年度鹰潭法院涉民生和小标的案件执行工作情况以及通报了4个涉民生执行典型案例。

暖心守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鹰潭中院在执行鹰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鹰潭某酒店有限公司一案中,依法拍卖涉案抵押财产鹰潭某酒店一整栋办公大楼,经一拍、二拍流拍后,申请执行人鹰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同意以二拍流拍价1.35亿元以物抵债。但由于鹰潭某酒店仍在经营,又涉及60名员工安置与清场问题。

为了在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充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鹰潭中院主动与高新区管委会联系,积极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沟通协商,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由被执行人鹰潭某酒店继续经营至2025年5月。

同时,鹰潭中院与高新区管委会共同引导60名劳动者与该酒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随即向鹰潭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劳动关系解除,鹰潭某酒店于2025年5月23日向60名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共计143万元。

由于鹰潭某酒店未按期履行义务,60名劳动者后向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鹰潭中院为首封法院,前期又与高新区管委会联动协作持续跟踪案件进展,最为清楚案件症结,故鹰潭中院将该系列案提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鹰潭某酒店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银行账户陆续有款项进账,鹰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首次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为优先保障劳动者权益,鹰潭中院积极与鹰潭市某实业有限公司沟通,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通过“府院联动+交叉执行+释法明理”的方式,最终,鹰潭中院于2025年5月30日将已扣划到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财产优先支付给60名劳动者。至此,143万元经济补偿全部执行到位。

聚力解决执行难

2024年,杨某受雇于江西某公司,双方因劳务报酬支付产生纠纷,诉至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令江西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工资2万元、报销款1000元,合计2.1万元。判决生效后,江西某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付款义务。2025年2月19日,杨某向余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排查该公司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同时开展线下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已停止经营,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符合破产法定条件,但因双方当事人均不同意移送破产,余江法院于2025年5月27日依法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兑现,执行法官进一步深入调查江西某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发现该公司股东宋某、吴某、鹰潭某公司均未履行实缴出资义务,遂引导杨某向法院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余江法院经审理后,判令三被告在各自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江西某公司所欠杨某的劳务工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拒不履行义务。2025年9月10日,杨某再次向余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官迅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宋某、吴某名下有银行存款,遂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措施,并及时约谈二人,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宋某、吴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同意法院扣划其银行存款用于履行付款义务。最终,杨某成功领取执行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5年,鹰潭全市法院共实际执结涉民生等案件1795件,执行到位5196.43万元。其中,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共开展集中行动13次,拘传106人次、拘留40人次,实际执结案件281件,执行到位505.86万元。

下一步,鹰潭两级法院将继续锚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努力办理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为鹰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郑周琪 蔡恩法 记者江国稳)

编辑:何 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