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被罚
我省首次发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6年01月07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发布“2025年度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共12个典型案例,包括7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个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试点案例和3个行政执法监督纠偏纠错案例。
这是我省首次发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旨在发挥典型案例在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方式、凝聚执法合力和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更好彰显法治力度与温度,提升监督效能与公信力。
把个案办理转化为长效治理
记者注意到,7个行政执法类典型案例中,既有体现严格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的刚性执法案例,也有彰显包容审慎监管、传递执法温度的柔性执法实践,还有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执法的创新探索。
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与红谷滩区农业农村局协作,针对赣江水域非法捕捞高发问题,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线索共享、联合执法、提前介入等全链条协作机制,成功打击非法捕捞团伙,有效震慑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以“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目标,把个案办理转化为长效治理,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提供了坚实执法保障。
在办理安义县某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实现案件线索核查、证据固定、司法移送、生态修复的全流程无缝对接,最终不仅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更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督促违法主体承担42.2万元土壤环境损害费用,既落实“损害担责”原则,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奉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不合格黑茄案件时,严格核查当事人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履行情况,确认当事人已保存完整的配送清单、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且无主观过错后,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同时,开展教育指导、督促整改,将线索移送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形成监管闭环。
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执法是破解复杂执法难题的有效路径。上饶市某旅游公司以不合理低价游诱骗游客案涉及4个设区市的多家旅行社,取证难度大、涉案范围广。上饶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动启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与相关设区市执法部门共享线索、联合调查,及时固定旅游合同、账目往来、宣传广告等关键证据,最终查明该公司以零团费接待、诱骗游客购物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事实,依法作出处罚。
2023年5月10日,宜春市水利局在开展持证矿山涉水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时,发现某公司温泉地热水开发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经事先告知,2023年6月26日,宜春市水利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予以罚款。该局秉持“守底线、敢碰硬、严执法”工作理念,采取“市级统筹+县级协同”联合办案模式,最终推动全部罚款缴纳到位。
在办理新余市某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测报告案过程中,相关部门通过“数据多源融合分析+全过程执法记录+全链条证据固定”的执法模式,依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筛查违法线索,实现对虚假检测行为的精准打击。
机制创新全方位提升监督效能
此次发布的2个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创新试点案例,聚焦基层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难点堵点,通过机制创新实现监督效能的全方位提升。
会昌县县乡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锚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督效能”目标,构建“县级统筹、部门履职、司法所吹哨、监督协作”的四方联动体系,破解基层执法监督“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难题。通过打造“热点聚焦、特色定制、源头治理、评查倒逼”的四维监督模式,聚焦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组建专业化合法性审查队伍,实现监督从“面上覆盖”向“精准穿透”转型。同时,通过精简乡镇执法事项、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能力培训等举措,夯实执法监督基础。试点成效显著,全县涉企行政检查减少25%,跨部门联合执法增加40%,行政复议纠错率下降10.1个百分点。该案例的指导意义在于,以系统思维构建县乡协同监督体系,为县域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框架和实施路径。
永修县聚焦群众关切的突出执法问题,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合作机制试点,探索“数据驱动、协同发力、全程监督”的新路径,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提升执法效能。通过试点,全县涉行政执法类群众投诉举报数同比下降22.36%,办理结果满意度同比上升47.59%。该案例的创新之处在于,打通了行政执法监督和政务服务的信息壁垒,通过“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分类处置—重点督办”闭环管理模式,解决跨部门、跨层级执法难题,将群众诉求转化为规范执法的动力。
纠偏纠错守住法治底线
此次发布的3个行政执法监督纠偏纠错案例,聚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关键环节,针对违法不予受理行政许可、以罚代管侵害群众权益、行政处罚程序严重违法等突出问题,通过精准监督、及时纠错,倒逼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守住法治底线。
某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违法不予受理行政许可案的监督纠错,彰显了对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针对某企业投资新建加油站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被某市商务局以“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主体和实际开工建设主体不一致”为由不予受理的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认为,在没有法律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前提下,该企业加油站具有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主体资格,责令某市商务局纠正以工作通知作为行政许可依据的做法。
赣州市某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在案件评查中发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默许企业以公告方式退费导致退费未果,却将应退款项作为违法所得没收的“以罚代管”行为后,及时制发监督建议,督促退费整改,并联合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通过个案监督推动全面案卷评查,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域”的效果。
针对南昌市某区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程序严重违法案中重大执法决定未履行集体讨论程序的问题,监督机构及时指出程序违法风险,督促其完善制度、规范流程,从源头上堵住执法漏洞。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关注度高、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为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指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了强劲法治动力。(文/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