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课搬到街头巷尾
江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纵深推进冬季交通安全宣传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2月29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年终岁末,出行繁忙。为切实做好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近期,江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紧密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坚持宣传先行、防治结合,深入农村、企业等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扎实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引导文明出行
针对农村地区道路环境复杂、“一老一小”群体安全意识相对薄弱的特点,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宣传阵地前移至乡村集市和村民家中。
近日,永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乡镇集市,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喧闹的集市,民警用本地方言与群众拉家常,结合本地事故案例,剖析骑乘不戴头盔、三轮车违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行为的惨痛后果,引导群众文明出行。
近日,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临大队创新采用“赶集+夜校+入户”三位一体模式,深入岗上积镇。他们利用赶集日人群集中时段开展宣讲,结合“乡村夜校”为村民系统讲解安全知识,还主动上门入户,针对不同家庭出行特点进行精准提示,将安全知识真正送到群众家门口。
12月15日上午,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长胜镇圩镇,结合冬季农村道路通行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酒驾醉驾、无牌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骑乘不戴头盔等农村高频易发违法行为,细致剖析其潜在风险与严重危害,让安全警示回响在热闹的集市中。
12月22日,乐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走进下大街社区,通过发放资料、张贴海报、案例讲解等方式,重点向居民普及驾驶非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三四轮电动车上路的危害,详细解析闯红灯、不戴头盔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与安全风险,并现场解答疑问,引导居民安全文明出行。
12月23日,上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广信大队积极组织警力深入信江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宣讲的方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居民身边。
近日,宜黄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黄陂中队联合黄陂镇道安办,在集镇街道创新采用“固定摊点+流动宣讲”的模式,开展沉浸式宣传。活动现场不仅设立咨询台、摆放本地事故案例展板,宣传人员更将课堂搬到街头巷尾,重点针对三轮车车主、沿街商户等群体进行面对面宣讲,通过剖析真实案例,深入讲解“一盔一带”重要性以及酒驾、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
近日,新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组织民警开展以“冬季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先后深入商铺、饭店等地,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类交通规则和事故预防要点。
拧紧运输“安全阀”
围绕客货运输、快递外卖等行业,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警示约谈和专项检查,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12月18日下午,新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渝水二大队民警走访辖区一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警示约谈整改。民警仔细查阅企业台账,结合近期事故进行专题分析,现场下达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解决车辆违法未处理、驾驶员教育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2月22日,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约谈本月辖区风险企业,现场就企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逐一通报,并把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警示,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立刻采取自查自纠措施,对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限时整改到位。
最后,大队要求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消除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理,构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闭环管理机制。
12月24日,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三个一律”为抓手,持续走访运输企业,开展“三上门一检测”工作。民警不仅检查企业安全台账、抽查车辆制动轮胎等关键部位,杜绝“病车”上路,还结合典型案例,向负责人和驾驶人讲解超速、疲劳驾驶的严重危害,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
近日,安远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对重点客货运输企业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核查安全制度执行与驾驶人教育情况,并向企业强调务必严守交规,杜绝超速、疲劳驾驶,保障冬季运输安全。
12月23日晚,广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长运、公交、出租、快递外卖等重点企业安全负责人及驾驶员共80余人,召开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会。民警播放警示视频,系统讲解防御性驾驶技术,特别指出路口安全要点,要求客车司机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快递骑手必须戴牢头盔、不分心驾驶。
(记者黄婉琼)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