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入住十年竟遇“一房多主”

吉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90万元买来的房子,入住近十年后,竟被告知不是自己的。近日,吉安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跨越十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我住了十年的房子,突然被告知不是我的。”谈起购房经历,彭某至今心绪难平。时间回溯至2014年,彭某通过同学推荐,与肖某甲约定购买其名下房屋。出于对同学的信任,彭某先后3次支付购房款共计90万元,并入住该房屋。双方商定,为享受税费减免政策,5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肖某甲因病长期在外地住院,过户事宜一再拖延。2023年,就在彭某以为过户只是时间问题时,自称是真正房主的肖某乙突然上门,告知彭某该房屋的产权人并非肖某甲,并要求其搬离。更让彭某手足无措的是,肖某甲已因病去世,生前留有遗嘱,明确该房屋由其5名继承人共同继承。一时间,彭某手握买卖合同并实际居住,肖某甲的继承人依据遗嘱主张权利,而肖某乙以不动产登记权属人身份要求收回房产,一套房屋陷入“三方争夺”的复杂局面。

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彭某无奈之下,将肖某甲的5名继承人及肖某乙诉至吉安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并返还购房款。据法院了解,肖某乙将房子交由姐姐肖某甲居住,肖某甲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卖”给了彭某。

面对这样一起时间跨度长、事实关系复杂、当事人情绪对立的纠纷,办案法官意识到,该案核心症结在于巨额款项的返还与房屋的平稳交接。如果直接判决,不仅执行难度大,还可能激化双方矛盾,衍生出新的纠纷。

承办法官在厘清遗嘱效力、合同履行、房屋登记等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两次开庭、四次调解,从法理、情理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法官一方面向肖某甲的继承人释明相关法律义务与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体谅彭某多年积蓄落空的现实困境与焦虑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肖某甲的继承人同意分四期向彭某返还购房款,至2025年11月25日全部付清。协议还对最后一笔款项的支付与房屋交接流程作出特殊安排,由法院作为中立的监管方,确保“钱房两清”。

今年11月底,最后一笔款项如期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近日,在法院工作人员与人民陪审员共同见证下,彭某交付房屋钥匙,法院也将监管的案款发放至彭某账户,这起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王国强 钟璐韩 记者王白如)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