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查酒驾醉驾 守护出行平安

江西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综合执法夜查整治行动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2月15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期,酒驾醉驾、超限超载、超员以及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呈抬头上升趋势,尤其是夜间时段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较为严重。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江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紧盯夜间违法行为高发时段、路段,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夜查综合执法整治行动,并针对超限超载等货运车辆违法行为,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持续打击,有效净化道路安全环境。

夜查酒驾(图/受访单位提供)

夜查酒驾不松懈

12月6日1时许,驾驶人安某军驾驶汽车行驶至南昌市解放西路时,被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青云谱大队民警依法拦停,民警要求其接受酒精检测。不料对方拒不配合,多次推开酒精检测仪,随即民警将安某军控制,并将其带至医院做抽血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33.9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大队正对安某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和妨害公务行为作进一步处理。

12月5日晚,峡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该县工业园区玉华路与锦绣路交会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19时35分,民警发现一辆红色小车形迹十分可疑,遂上前对该车驾驶员习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酒驾。查证属实后,执勤民警依法对习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12月4日,景德镇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昌江大队聚焦夜间出行高峰时段,在辖区重点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其间,民警手持酒精测试仪,对过往车辆逐一核查,精准打击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步查处滥用远光灯等影响夜间安全驾驶的行为。面对违法驾驶人,民警坚持“执法+宣传”同步推进,引导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12月6日0时16分,江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交警七支队第三大队民警在吉水南收费站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刘某体内酒精含量达24mg/100ml。随即,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提前放下超员乘客被识破

12月2日,江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交警二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在九江东收费站开展综合执法夜查行动过程中,查获一辆面包车超员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为躲避检查,该车驾驶员刘某让其中6名乘客提前下车,后续再绕过收费站接人。民警还在该车内发现车厢后部放置了多条长凳供乘客乘坐。随即,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刘某作出相应处罚,同时协助安排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

日前,江西省公安厅交管总队高速交警六支队第一大队民警在东乡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存在超员嫌疑。当民警打开该车车门后,发现后排乘客有坐在行李箱上的、有平躺在货物上的,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货物和人员。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驾驶员刘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其转运超员人员和货物。

为切实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连日来,黎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该县交通运输局,在辖区开展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其间,该大队分析研判货运车辆通行数据,锁定辖区重点路段及夜间货运通行高峰时段,采取“固定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先后查获两辆严重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

随即,民警在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当场卸载超限货物后,移交至交通运输部门作出进一步处罚。

严查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连日来,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夜间巡查小分队”紧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不松懈,在辖区国省道及城区路段开展综合执法夜查行动。

12月9日凌晨,“夜间巡查小分队”在该县206国道查获一辆装载着大型机械设备的无牌货车。民警向货车驾驶人指出驾驶无牌车辆的危险与危害后,责令其立即安排其他车辆前来转运车上设备。此外,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处罚。当晚,该大队民警还对故意遮挡号牌及号牌不清车辆一一查处,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为确保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连日来,婺源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持续开展周末夜查专项行动。其间,该大队采取“前半夜+后半夜”“城区+农村”“固定设卡+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三超一疲劳”等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12月以来,该大队共查处酒驾38起、涉牌涉证85起,进一步净化了路面交通环境。

记者成锦霖

编辑:贾辛

校对:陈卫星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