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证据“说话” 让真相“开口”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干部贾雲舒以专业技能守护司法公信“生命线”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人物简介
贾雲舒,1989年7月出生,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干部。2019年进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以来,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3次、“优秀公务员”1次。于2024年8月入选“全国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法医技术人员名录”。今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九江中院”)的一间办公室内,没有庄重的法袍,也没有象征权威的法槌,却是审判一线法官们寻求技术支持的首选之地。电话铃声、敲门声、咨询声此起彼伏,构成一曲独特的司法辅助交响乐。
“贾法医,我们这边有个被告人在庭审时突然申请保外就医,想请你把把关。”
“贾法医,这个案子涉及软件工程造价类的鉴定,想请您协助审查一下委托事项。”
……
被大家频繁呼唤的“贾法医”,就是九江中院司法技术处干部贾雲舒。她的工作日复一日,在这些至关重要的技术咨询与支持中展开,用专业能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架桥铺路、清障排雷。

贾雲舒在审查案卷
查证求真 立起监外执行的“铁门槛”
现实中,法医的工作,远比影视剧中呈现的要丰富多样。在法院体系内,法医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进行医学审查,这直接关系到刑罚能否得到有效执行。
在九江中院,贾雲舒是那个手握“医学放大镜”的“守门人”。
罪犯赵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然而,就在即将收监执行之际,他以“患有严重癫痫,生活无法自理”为由,向法院提交了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一沓厚厚的病历材料,似乎为他的说法提供了佐证:多次因“突发意识不清,肢体抽搐”入院治疗。
案件摆在贾雲舒的案头。她仔细翻阅了赵某的既往病历,注意到一个细节:赵某在过往住院治疗时,曾有不配合动态脑电图、头颅MRI等关键检查,并拒绝继续住院治疗的行为,这不符合一个迫切希望确诊并治疗疾病的患者心理。
真正的考验,在保外就医疾病诊断检查当日。就在贾雲舒准备进行脑电图检查时,赵某突然“病情发作”——四肢剧烈抽搐,口吐白沫。
但贾雲舒没有慌乱,她立即中断检查,一个箭步上前,进行近距离观察,查看赵某的呼吸节奏、眼球活动及瞳孔对光反射,冷静地记录下发作的精确时间、抽搐的具体形式。在贾雲舒的协助下,医护人员迅速将赵某送往急诊科,给予了镇静治疗。
这次“意外”的发作,在贾雲舒看来,恰恰是一次宝贵的近距离观察取证机会。她将现场记录的第一手资料,与赵某既往病历中的模糊描述进行了反复比对。
几日后,待赵某病情平稳,贾雲舒迅速组织了第二次疾病诊断检查。随后,她会同承办法官与相关医学专家进行了合议。
会上,贾雲舒条分缕析,将她的观察和疑虑一一道出:“首先,从发作表现看,赵某此次抽搐的形式、持续时间,特别是眼睛症状,与典型的癫痫大发作特征存在不完全吻合之处;其次,结合其病史,他多次在判决后交付执行或进行医学检查等特定精神刺激环境下出现类似发作,发作具有明显的场景选择性;再者,他既往虽有发作史,但并未规范口服药物治疗,且存在拒绝住院深入检查的行为,这属于典型的不配合治疗。”
贾雲舒的分析逻辑严密,证据链清晰,得到了与会专家的高度认同。最终,合议组作出权威结论:赵某的表现目前仅可诊断为癔病,癫痫待排。其所患疾病不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所列疾病,未达到规定的严重程度。
一纸科学的诊断意见,彻底堵死了赵某企图通过夸大甚至伪装病情来逃避刑罚的路径。法律的尊严,在这一刻,由一名法医,用她的专业、细致和担当,得到了坚实维护。
自201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贾雲舒参与并完成的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案件290余件。她并未满足于个案的成功,而是不断思考如何将这份“守门”工作制度化、体系化。她积极探索“医法”联动新机制,在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医法组织诊断合议室”、实现医法线上联动、签署医法合议协议等工作中,她都扮演了核心角色,将个人的岗位职能,升华为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
善听善言 筑牢审技协同的“桥头堡”
在涉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医疗纠纷等专业领域的案件中,法官常常面临专门性知识的壁垒。这时,司法鉴定意见就成为法官拨开迷雾、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依据。
贾雲舒的另一个重要角色,就是连接审判与技术鉴定的“桥梁工程师”。
她深知,这份工作的核心在于“把关”与“服务”的融合。她为自己立下了严把机构资质审查关、技术标准适用关、论证过程审查关的工作准则。
一场涉案标的超过10亿元的建工纠纷,就是对这“三关”标准的一次考验。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工程造价,接受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面对如此巨大的标的额,无论是承办法官还是双方当事人,内心都充满了焦虑。
鉴定机构是否足够权威专业?漫长的鉴定周期是否会拖垮诉讼效率?浩如烟海的鉴定材料该如何收集与质证?高昂的鉴定费用如何收取才算合理?面对这些问题,贾雲舒主动“向前一步”,积极与承办法官深入沟通,在全面吃透案件基本情况后,凭借过往经验,为法官提供了一份“工程造价鉴定所需证据材料基本清单”。这份清单,既方便当事人有的放矢地归纳整理材料,又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鉴定过程中因材料不全而反复补充所浪费的时间,从源头上为提升审判效率加了速。
接受委托后,贾雲舒认真倾听各方当事人的诉求与顾虑,充分向他们释明鉴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详细解释国家对工程造价类鉴定机构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在她的主动担当与引导下,当事人对如何选取鉴定机构达成了初步一致意见,并建立起一个公开、公平的遴选机制,筛选出优质机构106家。
最终,九江中院通过发布公告,采用“报名+摇号”的方式,在案件各方当事人的全程监督下,透明、公正地完成了从机构申报、资质审核、现场摇号到机构选定、费用确定的全部流程。
自2019年以来,贾云舒参与组织对外委托鉴定60余次,为60余起案件作出裁判提供了有效证据。这一系列严谨、透明、高效的操作,不仅为当事人降低了诉讼成本和精神负担,还极大地提升了案件的审判效率,更是将案件审理建立在了程序公正与实体专业的坚实基石之上。
于无声处 守护司法公信的“生命线”
在大多数人看不见的幕后,贾雲舒和她所在的技术团队,日复一日地处理着大量繁琐而精细的工作。从一纸病历的真伪辨析,到一道伤口形成方式的解读;从每一起鉴定的严格公正委托,到每一家入库鉴定机构的实地核查……他们用专业精神,默默守护着司法公信的“生命线”。
“在暂予监外执行这类容易引发争议的领域,她就是一道‘防火墙’。”对于贾雲舒的工作,九江中院司法技术处处长黄小华给予了高度评价,“她的专业和敏锐,让企图蒙混过关者黔驴技穷;她的严谨和公正,又确保了每一个结论都经得起法律和良知的检验。有她把关,法官心里有底,我们也放心。”
黄小华补充道:“在面对法官和当事人的需求时,她总能想在前头、做在实处,主动沟通,耐心解释,把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转化为可操作、可理解的方案。她搭建的不仅是技术与审判的桥梁,更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信任的桥梁。”
法院的“审判大厦”,离不开像贾雲舒这样的“技术基石”支撑。他们不直接审判是非曲直,但用科学和技术为法官的判断提供着可靠的依据。他们用专业知识弥合了法律与科学之间的鸿沟,用严谨细致查明了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用忠诚担当捍卫了法律不容置疑的尊严。
贾雲舒,正是这支队伍中的一个生动缩影。平凡的她,日复一日地与案件、材料、专业术语打交道;不平凡的她,在每一个细节处较真,于每一次咨询中尽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她用行动证明,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法官在台前的明察秋毫,同样需要像她这样的“技术法官”在幕后的精准护航。这正是新时代法院工作体系中,一种深沉而坚定的力量。
(记者王白如)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