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考法”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今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正式提出五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2025年全省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开考,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袁勤华巡视考点。

2024年10月~2025年10月期间全省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和2024年未参加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领导干部共114人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通知》,以及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法、统计法。

考试日恰逢国家宪法日,寓意重大。我省已连续6年组织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成为全省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常规动作。依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用,进一步督促新提任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

考试成绩将通报到参考者所在的市委依法治市办或省有关单位,并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布;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优秀或合格的,按合格记录,补考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批评。

(记者方维芳)

编辑:贾辛

校对:衷丽萍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