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假证明用于转卖汽车订单

伪造文件漏洞百出被识破 宜春警方依法对涉案女子行政拘留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26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为规避汽车平台“下单人与提车人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规定,缩短提车周期,宜春市女子吴某某以“黄牛”身份转卖紧俏车型订单牟利,竟通过网络购买并使用伪造的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及公章,企图蒙混过关。

因其伪造文件漏洞百出,被工作人员识破。近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秀江派出所查明吴某某买卖、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明文件等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一眼假”的证明材料

“您好,麻烦帮忙核实一下,这份材料是不是咱们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公章是真的吗?”10月28日,南昌某汽车品牌宜春授权经销商的一名员工来到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秀江派出所,请求民警协助鉴别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及其所盖公章的真伪。

该员工出示的是一张用手机拍摄的证明照片,落款单位赫然写着秀江派出所,并加盖了公章。民警接过手机仔细查看后,很快识破了端倪。

“这明显是个假章!”秀江派出所副所长邹维清回忆道,这份证明疑点重重:其一,证明中涉及的两名当事人户籍均不在秀江派出所辖区,按理不应由该所出具此类证明;其二,所盖公章在字体、排版,尤其是防伪尾号等细节上,与派出所依法备案的公章明显不符,完全不符合国家关于公章刻制的相关标准。

“说白了,这就是‘一眼假’。”邹维清强调。

车型火爆催生“黄牛”转卖订单

为查明真相,民警于10月29日赶赴南昌迅速展开调查,并找到该汽车品牌江西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江先生取证。经查,假证明系宜春市民吴某某提供。此前其通过该品牌官方网络渠道订购了一辆汽车,但因该车型市场需求火爆,从下单到提车周期近十个月,部分消费者为加快提车进度,催生了转卖订单的“黄牛”行为。

“为遏制投机行为,该汽车品牌规定订单仅可转让给直系亲属,且提车人须为下单者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并须提供相应关系证明。”邹维清表示,吴某某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到非法制售假证人员,谎称订单受让人郭某为其“母亲”,并伪造了一份加盖伪造的“秀江派出所”公章的亲属关系证明。随后,她将该虚假证明邮寄给汽车公司,申请变更提车人。

然而,这份漏洞百出的证明很快引起了业务经办人江先生的警觉。“证明中称吴某某与一名郭姓女子为母女关系,但随附的结婚证却显示该郭姓女子的配偶姓刘。此外,从年龄和证件日期来看,两人之间也不存在合理的亲属关系。”江先生说。

起初,该汽车公司方面考虑到影响,仅告知吴某某证明有问题,并未打算追究。不料,吴某某反而以服务不周为由威胁要投诉公司。无奈之下,公司只得委托宜春分公司的同事前往派出所核实,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使用伪造证明被拘留

民警依法传唤了吴某某。经查,吴某某从事汽车买卖相关工作。为将其手中的购车订单加价转卖给无亲属关系的第三方买家,并掩盖事实,她通过网络平台联系制假人员,购买了一份加盖伪造的“秀江派出所”公章的虚假亲属关系证明。

根据调查获取的聊天记录、购买记录及快递信息等证据,民警确认吴某某的行为属于“单纯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而非自行私刻公章。鉴于其独自抚养子女,秉持柔性执法原则,民警给予其合理时间安顿孩子。11月17日,吴某某因购买、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明文件和印章,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据悉,吴某某此前订购的汽车若继续履行合同,须由其本人提车;若放弃提车,则已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案件办结后,该汽车厂商于11月19日委托宜春分公司员工向秀江派出所赠送锦旗,感谢民警及时查处虚假证明行为,有效维护了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文/彭懿雯 首席记者龚辰欣)

编辑:聂琪

校对:陈卫星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