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

最高检民事检察厅调研组深入江西调研指导民事检察工作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2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11月12日至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蓝向东一行就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赴江西调研。

调研组在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全省民事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围绕强化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和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有关同志深入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蓝向东对江西民事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民事检察工作,民事检察部门认真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履职,深入有效抓落实,加强“三个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民事检察工作,蓝向东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确保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目标要求在民事检察工作各方面、履职全过程落地落实。要牢固树立高质效办案理念,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质本源,围绕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聚焦民事检察监督主责主业,正确认识支持监督和不支持监督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本质均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应有之义。既要依法维护合法正确裁判的既判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也要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更加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检察监督办案全过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蓝向东强调,要持续深入推进重点专项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把民事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做深做实涉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的有效机制,协同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以靶向监督破解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民生领域的痛点难点。

调研期间,调研组与全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培训班学员深入交流,并前往永修县实地调研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情况。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罗军,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鸿斌,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国钦分别参加相关调研活动。

(记者刘宇琦)

编辑:聂琪

校对:衷丽萍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