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诚人”调解化纠纷于未诉

石城县珠坑乡综治中心有效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最后一公里”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21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调解现场

11月16日,石城县珠坑乡综治中心迎来一名来自抚州市的访客许某,他手持一面印有“执政为民 尽职尽责”字样的锦旗,对珠坑乡综治中心依法化解其工程款纠纷表达感激。

近年来,石城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民风淳朴、人民“实诚”的特点,以“实诚”精神全力打造新时代“实诚人”调解品牌,建立“实诚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通过整合基层政法力量,将法治思维与乡情治理相结合,有效畅通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

府院联动破僵局

据了解,许某于2022年承建珠坑乡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的泥工工程。工程完工后,因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工程验收、工程量认定等方面存在分歧,导致许某的工程款被长期拖欠。在多次自行追讨未果后,许某情绪逐渐失控,曾数次前往项目现场进行威胁,矛盾一度激化。

面对这起涉及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复杂的纠纷,珠坑乡综治中心坚持法治引领,运用府院联动机制,组建由珠坑乡综治中心牵头,石城县人民法院、石城县公安局、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组。该工作组首先对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厘清发包方、承包方和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同时主动邀请法官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同步做好维稳预案。

由于发包方与许某在工程款数额认定上存在较大分歧,调解工作数次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调解团队及时调整策略,一方面,由具有丰富民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对工程款计算标准进行专业指导;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就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保护规定进行阐释说明。与此同时,调解人员多次上门与发包方沟通、劝导。

经过前后五轮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发包方同意在核实工程量后支付剩余工程款,许某承诺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多方调解延续同窗情

11月10日,珠坑乡综治中心联动石城县人民法院、石城县公安局等部门,将一起已立案、即将进入诉讼阶段的校园伤害纠纷化解在基层。这是“实诚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的又一典型案例。

该纠纷起源于9月15日,学生陈某与张某在课间由言语冲突演变为肢体冲突。冲突中,张某先行动手,双方扭打致使陈某受到皮外伤且伤势相对较重,同时造成物品损坏。事发后,校方及时介入,班主任陪同双方家长带学生至医院检查。经诊断,双方均无内伤,但陈某一方产生了约600元的检查及缝针费用,张某一方也产生了300余元的检查费用。

由于双方家长对事件责任及赔偿问题分歧严重,陈某家长随后报警,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立案,并启动治安调解程序。在初次调解中,陈某家长提出包括检查费、误工费、财物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赔偿诉求,并表示若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将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情况,珠坑乡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实诚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主动联动司法与公安力量。调解过程中,各部门厘清职责、协同发力:公安民警明确告知纠纷升级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法院工作人员从司法诉讼程序、证据规则及赔偿标准等方面进行专业解析;乡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则依托“地缘人情”,采用“以茶为媒”的亲和方式,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聚焦于修复邻里关系与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这一共同目标。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与释法明理,最终,涉事学生家长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这起可能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得以在诉前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文/图 温东明 黄文峰)

编辑:聂琪

校对:衷丽萍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