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网”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与医保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18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任何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检察院成功监督办结一起冒用医保身份违规报销医疗费用案,通过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联动,全额追回流失的医保基金,以法治力量守护基金安全。

检察监督追回流失基金

此前,该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22年10月11日,东乡区小璜镇居民严某某在东乡区人民医院就医时,违规使用本人医保身份,为其亲戚开具治疗疾病的奥卡西平片,并将本不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相关费用违规报销。

这一行为属于典型的冒用医疗保障待遇,直接造成国家医保基金流失,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在发现该问题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监督程序,第一时间与东乡区医疗保障局开展专题磋商。

双方深入沟通后形成共识:一方面依法对严某某的违规行为作出处理,追回违规报销费用;另一方面举一反三,由医保部门加大辖区内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力度,全面排查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

磋商结束后,东乡区医疗保障局立即行动,依法对严某某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报销的医疗费用。目前,被侵占的医保基金已全部追回,国家利益受损状态得到及时修复。鉴于行政机关已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整改到位,该院依法决定终结案件,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协同联动守护基金安全

本案虽已办结,但其警示意义深远。检察机关与医疗保障部门的联动,不仅是一次成功的个案监督,更是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

为帮助广大参保群众厘清医保使用边界,检察官特别作出温馨提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通过办理“家庭共济”,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若老人因行动不便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买药,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且必须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严禁冒用他人医保身份报销。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该院表示,将持续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与医保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协同筑牢医保基金“安全网”。同时,呼吁广大参保群众,依法合规使用个人医保凭证,共同守护好每个人的“看病钱”。如发现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携手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保障环境,让医保基金真正用在“刀刃上”。

(蹇雪瑶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陈卫星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