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祥:司法所里的“和事佬”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11月0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人物简介
王永祥,1969年9月生,进贤县司法局民和司法所所长,先后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全省人民调解先进个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荣誉,被选聘为“江西省第四批人民调解专家”,被评定为一级人民调解员,荣记个人一等功奖励。

在群众口中,他是亲切的“活字典”“解铃人”;在同事眼中,他是可靠的“老黄牛”“定盘星”……而这位深受信赖的人,就是进贤县司法局民和司法所所长王永祥。
三十余年来,王永祥扎根司法行政一线,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化解矛盾,当好化解纠纷的“和事佬”,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成功率达97%以上,群众满意度超95%,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尽心尽力办好群众诉求
“收到了钱吗?”“已经收到了10万元。”
11月3日,记者见到王永祥时,他正在进行回访。
“要不是王所长一次又一次耐心地组织调解,我的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拿到。”见到记者,余先生打开了话匣子。2017年,余先生出资150余万元帮助林某(化名)修建厂房,修建完后,林某没有支付费用,双方约定余先生以150万元入股经营。但是,经营两年后,余先生没有收到分红,且对公司账目也不清楚。余先生于是将对方告上了法庭,今年4月份,法院作出了判决。
“判决下来后,对方只支付了3万余元,无奈之下,我只能找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余先生称。
“接到调解申请后,10月底,我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王永祥介绍,经过了一上午的耐心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林某答应再支付110余万元,10月31日前支付10万元,余款定于自2026年开始的每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之前各支付5万元(即每年支付15万元)直至款项付清为止。
“我会跟进剩余款项的支付情况,有什么问题随时来找我。”了解完情况后,王永祥握着余先生的手说。
“群众诉求无小事。群众主动找上门来,是对我们的信任。”多年来,王永祥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成为辖区群众的贴心人。
累计挽损近2000万元
1992年,王永祥大学毕业后就成为了一名乡镇基层干部。2022年,因工作成绩突出,王永祥被调至位于城关镇的民和司法所工作任所长。然而,到岗第一天,王永祥就遇到一个棘手的案件。
“辖区某企业一名员工不幸去世,涉及赔偿问题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接到消息后,王永祥火速赶往现场,发现企业门口已聚集了死者家属和30多名同乡,他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展开多轮调解,不偏袒任何一方,通过以案释法、以法通理、以理融情,终于在事发后第6天促成双方和解。
从邻里纠纷到劳资矛盾,从家庭琐事到群体性事件,他始终以“法理”为纲、以“情理”为脉,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成功率达97%以上,群众满意度超95%,累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要在法理和人情之间找到平衡点。”面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王永祥总结出“耐心+毅力”“法理+情理”的“双加”工作法,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金钥匙”。
“每调解好一件纠纷,社会就多一份和谐。”谈起三十余年扎根基层司法行政一线的初衷,王永祥如是说。在他看来,人民调解工作尽管艰辛而繁琐,但能看到双方握手言和,一切都值了。
(文/记者方维芳)
编辑:聂琪
校对:陈卫星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