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2026年度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截止时间为明年2月28日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10月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我省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居民医保的集中征缴期确定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

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5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继续加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力度,2025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较2024年提高30元,为每人每年700元。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不缴费,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400元;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资助参保金额为每人每年320元。大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规定,连续参保者,只要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明年1月1日即可直接享受待遇;2026年1至2月缴费的,待遇从缴费次日起算。若2025年出现“断保”,则需先经历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特殊人群,如新生儿、退役军人等“随到随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90天至3年内参保,自参保次日享受待遇。退役军人及未就业配偶、子女,在退役3个月内参保,不设等待期。户口新迁入、刑满释放、大学生毕业返乡等人群,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后90天内缴费,同样不设等待期,次日即可报销。

根据《通知》,我省将全面推行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对欺诈骗保行为“零容忍”。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将全面实现即时结算、直接结算,参保群众无需垫付。同时,鼓励发展全省统一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满足群众多层次保障需求。(记者方维芳)

编辑:何 山

校对:陈卫星

复审:朱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