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谎言骗人钱财 获刑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4年2月,被告人裴某以可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秦某9060元。同年8月,裴某又以可安排小孩转学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5000元、骗取被害人黄某2800元。今年3月26日,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亲属全额退赔3名被害人的损失,取得朱某、黄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3名被害人钱款1686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晨 甘兆扬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