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谎言骗人钱财 获刑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4年2月,被告人裴某以可办理公租房为由,骗取被害人秦某9060元。同年8月,裴某又以可安排小孩转学为由,骗取被害人朱某5000元、骗取被害人黄某2800元。今年3月26日,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亲属全额退赔3名被害人的损失,取得朱某、黄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3名被害人钱款16860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徐晨 甘兆扬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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