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检路上 守护“明日之光”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邬海莹深耕未检工作入选全国人才库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邬海莹在活动后与小朋友们合影(图/受访者提供)

2016年以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任邬海莹一直在专注做一件事:守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助力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9年来,她总共办理了1500余件涉未成年人案件,数十名迷途少年在检察机关帮教下重获新生,先后为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90余万元,组织在校师生接受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达300余万人次。
邬海莹灵活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深耕未检工作。今年6月,邬海莹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
人物简介
邬海莹,女,1988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从检13年,现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任。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江西省新时代“赣鄱先锋”、江西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等国家级、省级荣誉7项,是江西省首位入选“中法五十名检察官”国际交流项目的检察人才。今年6月,她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
挽救歧途少年归正途
8月15日,记者见到邬海莹时,她那一头利落的乌黑短发衬得人英姿飒爽,圆框眼镜后的目光锁定在案卷材料里,指尖时而在纸张上勾勒,留下轻微的沙沙声,眉眼间的专注透着股干练劲。
得知记者想了解未检工作方面的内容,邬海莹热情招呼记者落座,并利用工作间隙,向记者介绍起自己在未检工作的经历以及近些年赣州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成果。
2016年前后,赣州未检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刚参加工作4年的邬海莹被抽调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彼时,赣州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其中,在2017年发生的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让邬海莹印象深刻。
当时,年仅17岁的少年小宇(化名)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朋友,经常厮混在一起。某天,一名伙伴因受到他人欺负,向小宇等人求助。小宇等人便集结人手为其出头。小宇一方失手将对方一人打伤致死。虽然不是小宇下的手,但小宇也被以同案犯看押。
邬海莹接手此案后发现,小宇系未成年人且初犯,也不是致人死亡的人员,主观恶意小。“这孩子并非罪大恶极,若一味地一判了之,将给他的人生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邬海莹思考,是否可以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
随后,邬海莹找到被害人家属,听取他们的意见。被害人家属对此表示质疑,邬海莹向对方耐心释法明理。经过4次调解,终获被害人家属理解。在之后6个月的帮教期里,邬海莹时常带小宇去养老院做公益,紧密关注他的思想动向。
考察帮教期满后,因小宇表现良好,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小宇顺利回归了正途。
为科学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2025年,邬海莹推动赣州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引入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监管平台及专职驻检察院司法社工工作模式,通过AI预警和定位系统,实现“社会调查-司法决策-跟踪帮教”全流程可视化。
“我们不仅要让涉罪未成年人知错,更要帮他们找到人生的方向。”邬海莹说。令人欣慰的是,目前,96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在考察期内再犯率为零。
让受伤孩子不再“二次流泪”
2019年,12岁的男孩小天(化名)长期被父亲家暴。在侦查初期,小天被多次询问事件经过,身心疲惫。
在审查起诉环节,邬海莹发现有一些案件细节需要再找小天确认,但当邬海莹联系对方时,小天及其母亲都非常排斥,拒绝再次接受询问,导致有部分事实无法及时核实,影响了案件办理进程。
“以前办案,孩子遭侵害后,要先去公安机关做笔录,再到医院检查,还要找心理老师疏导,一整套流程下来,孩子要多次回顾受侵害过程。”邬海莹语气沉重地说,她知道再次找被害人确认案情,对于孩子的心理来说是二次伤害,但为了将施害方绳之以法,这又是无法避免的过程。
如何尽可能地减少对受侵害孩子的打扰,但又能保证办案流程的完整性?在办理这起案件后,邬海莹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并积极参与方案谋划。同年年底,由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市委政法委牵头,协同13个市级部门,推广建设“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
“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依托于社会协同机制,在检察院、公安局或医院设立“一站式”物理空间,公安部门负责询问,卫生健康部门开通医疗绿色通道,教育部门安排复学转学安置等。如今,赣州已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18个。
截至2024年,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为未成年人提供救助157次,开展心理疏导440次,转学安置14人。
“孩子少受罪,证据收集也更规范,这是我们最欣慰的事。”同年,这一创新做法被最高检列为全国创新实践基地项目。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有的家长溺爱无度,有的家长常年在外打工对孩子不管不顾,也是造成孩子走上歧路或遭受侵害的原因之一。”9年的办案经历让邬海莹发现,每个“问题孩子”的背后,往往有一个不合格的家长。
邬海莹表示,从近年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看,其中留守儿童占比居高。“因此,我们既要从孩子入手做帮教,又要为家长做家庭教育指导,两头都得抓。”
今年6月,担任某中学法治辅导员的邬海莹,在上完法治课后接到老师反映,某班的14岁学生小浩(化名)长期留宿街头或借宿同学家,家长对其不管不顾。邬海莹介入了解后,从其父亲口中得知,原来小浩网瘾严重,不服家长管教,将小浩赶出家门是为了教育小浩。
“你不能把孩子丢在外面任他自生自灭!”邬海莹联合学校老师、派出所民警约谈小浩父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履行家长责任。同时,找到小浩,劝解其体谅父母,回家居住。后来,根据小浩家长及小浩本人意愿,小浩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而挽救千千万万个家庭,离不开政府、社会、学校共同发力,同时也要孩子懂得自我保护。
一直以来,邬海莹将普法宣传作为自己干好未检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她先后走进60余所学校、10余个社区,撰写43个法治课件,推出55期“空中法治小课堂”,线上线下覆盖师生300余万人次。
从幼儿园到高中学校,从校园教育到家庭教育,都有着邬海莹的身影。预防校园欺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拒绝打架斗殴、禁毒等,都是她的普法话题。
除了课堂,赣州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还在社会治理上下功夫。2022至2023年,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梳理10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信息后,推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整顿相关经营者。其中,在邬海莹的指导下,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文身案,经营者向被文身的孩子赔偿6万元,成为赣州首例此类案例。
从最初的摸索起步,赣州检察未检工作步步为营,如今已构建起“办案+帮教+普法+协同”的全链条保护体系。这背后,是邬海莹等未检人一路的辛勤付出。正如他们践行的理念:“做好这份工作,温度是底色,坚持是支撑,要以司法温度守护少年‘明天’。”
(文/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