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违规驾驶亟待“刹车”

16岁以下骑行电动自行车事故占比超10% 专家建议多方合力共筑安全防护网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17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

开学后,未成年人出行场景增多,与之相伴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驾驶证。

然而,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或机动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未成年人违规驾驶为何屡禁难止?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成长路上的危险“快车”

9月3日,在南昌市红谷滩区某中学门口,放学铃声刚响,几名学生便熟练地跨上电动自行车,有的后座还坐着同学。未戴头盔的驾驶员猛拧“油门”,瞬间汇入车流中。

类似的未成年人驾驶乱象,在我省乃至全国各地都不鲜见。

3月14日,在于都县贡江镇某路段,14岁的小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载着两名同伴疾驰,途中与一辆横穿道路的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4名少年不同程度受伤。经查,小梁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且超员载人、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小蓝骑自行车横过道路未仔细观察、未下车推行,负次要责任。

“交警叔叔,我要举报,有人在网上发视频炫耀无证驾驶并配文‘要什么驾驶证,直接开车就是’,我觉得太危险了,简直是‘马路杀手’……”8月5日,萍乡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收到网友举报,称一名未成年人发视频炫耀无证驾驶,影响恶劣。

为此,民警依法传唤发视频炫耀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小王及其家长。经询问得知,小王驾驶朋友方某的小轿车外出游玩“兜风”,方某帮其拍视频并上传至网络。民警对小王无证驾驶和方某将车辆交予无证驾驶人员驾驶的违法行为,分别予以处罚,并要求监护人加强教育监管。

未成年人非法飙车的现象同样令人担忧。2月15日1时56分,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新城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一辆摩托车在新城北门街路段“炸街”扰民。接警后,民警成功拦截该摩托车。经查,驾驶人和2名乘客均为未成年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结果显示,不满12周岁骑行自行车与不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分别占骑行事故的7.5%和10.3%。

“一些未成年人在驾驶过程中,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加之他们心理和生理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无法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红谷滩大队一中队负责人徐永华说。

“怕孩子闹,就买了”

未成年人违规驾驶屡禁难止,与多重风险因素分不开,首先是车辆获取渠道的便捷性。记者发现,未成年人获取车辆的途径多种多样,且难度较低。

5月17日,芦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有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并追踪车辆轨迹,民警在芦溪县城成功拦截该车辆。经核查,驾驶员刘某春年仅16岁,所驾车辆是租赁的。

今年3月,刘某春就因无证驾驶被该大队处罚。据刘某春交代,他通过朋友刘某尧的支付宝账号办理了租车手续。据两人供述,刘某尧负责支付租车押金并上传身份信息,刘某春则利用租车平台“夜间无人值守、自助提车”的运营漏洞,通过App解锁车辆。最终,民警对租车人刘某尧处以1000元罚款,对驾驶员刘某春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1000元。

部分家长安全意识淡薄,出于对孩子的溺爱或疏忽,为不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自行车,未考虑孩子不具备合法驾驶资格,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9月8日,记者在南昌县某中学门口看到,学校门口的道路两旁停满了电动自行车。“同学你好,你今年多少岁?”“14岁。”学生家长陈女士坦言:“孩子吵着要电动自行车,说同学都有。不买怕孩子闹,就花了3000元买了一辆。”一家电动自行车店的老板直言:“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后,是成年人骑还是未成年人骑无从得知,我们只管卖。”

同时,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尽管共享电动自行车车身标注“16岁以下禁止使用”,但在第一次人脸识别或身份证核验注册有关平台账号后,后续使用不需要再次核验身份。这意味着,未满16岁的青少年在使用成年人信息核验后,可以一直使用有关账号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

向交通乱象“亮剑”

针对未成年人非法改造车辆、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各地交管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不久前,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南昌市第十九中学初中部举办了一场特殊的“发车大会”。“在日常巡查时,我们察觉到不少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以往我们暂扣电动自行车后,由家长到中队来领取,效果不太理想。因此,这次我们联合校方举办‘发车大会’,让违法学生的家长集中领车并接受教育,从而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徐永华介绍。

抚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同样对未成年人飙车等行为保持严查严管态势。2月11日,南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几名学生骑着“电摩”在机动车道上飙车炫技。执勤民警立即前往飙车地点将几名少年拦下,暂扣车辆。 

经核实,该车刹车片、控制器等零部件均进行了改装,两名少年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车辆也未登记注册。民警对两名少年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他们作出了处罚。

鹰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针对未成年人夜间活动特点,创新“三维立体巡防”模式,每日19时至次日4时,“铁骑+步巡”队伍穿梭于商圈、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同时,针对未成年人易出现的违规骑行、夜不归宿等问题,建立“发现—处置—帮扶”闭环机制。

合力织密“安全网”

“要堵住共享电动自行车和租赁机动车的漏洞,运营方得先把好关。”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颜三忠表示,运营方应该在每次解锁车辆时都加上人脸识别,确保驾驶人就是注册人,从技术上拦住冒用家长账号的未成年人。同时,增加线下巡检频次,安排运维人员定期巡查车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或驾驶行为,减少在学校、商圈等未成年人密集区域的车辆投放,降低违规使用风险。

颜三忠表示,从生理角度看,16岁以下青少年的神经反射系统、肢体协调能力尚未成熟,对突发危险的反应速度比成年人慢30%以上,难以应对电动自行车操控需求;从法律责任看,未满16周岁骑行属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家长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家长的观念转变更关键。颜三忠建议,家长与孩子好好沟通,出行时用自行车、公交车等代替电动自行车,并结合上下学路线开展“场景化”教育。同时,交管部门应在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查处未成年人违规驾驶行为,完善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并联合学校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市场监管部门需监督运营企业落实实名认证,严查车辆质量及非法改装行为。

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俊表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认知和行为能力相对较弱,对于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行为,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和危险性。

(文/图 记者闵祥)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