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遇查弃车逃跑终被抓

江西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打击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15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近期,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者进行有效震慑,并在开展酒驾整治过程中,对广大驾驶员开展安全告知、平安劝导。

醉驾司机弃车逃跑

“别跑,你是跑不掉的……”9月4日23时51分,在南昌市解放西路,一辆赣A牌照小型汽车驾驶员见到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青云谱大队民警正在设卡检查酒驾后,将车急停在路边,便打开车门,撒腿就跑。民警见状立即开展抓捕,在驾驶员跑出一段距离后,被随即赶上的执勤民警抓获。经检测,男子万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1.37mg/100ml。目前,民警已将该案移交至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9月9日晚,赣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赣县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时,男子黄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晃晃悠悠朝民警驶来,其身上散发出浓郁的酒气立即引起民警的警惕,随即在民警的示意下,黄某接受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201mg/100ml。民警在进一步核查中发现,黄某于今年4月14日因醉驾已被交管部门处罚过一次,此次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8小时查获7起酒驾醉驾

连日来,在持续开展的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新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仙女湖大队在辖区设立多个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其间,仙女湖大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还积极向驾驶员宣传酒驾醉驾、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加装遮阳伞(雨篷)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引导驾驶员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在全省各地持续打击酒驾醉驾的行动中,鹰潭公安交管部门秉持“零容忍”态度对违法者进行打击。9月5日19时至9月6日3时,鹰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民警在龙虎山大道开展酒驾醉驾整治夜间行动,查获酒驾醉驾7起。

检查中,有司机声称:“只喝了一小杯啤酒”,也有司机认为只有一小段路没什么问题……每起查获现场,民警均当场进行酒精检测、固定证据,并对驾驶员严肃宣讲酒驾危害及法律后果。随后,办案民警也依法对7名驾驶员作出相应的处罚。

9月10日,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在辖区腾桥镇,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查获酒驾2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3起。此外,民警还向广大驾驶员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提醒大家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记者成锦霖)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全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