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司机酒驾 驾照直接注销
江西公安交管部门全力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显成效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 | 日期: 2025年09月01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为维护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平稳、畅通,近期,江西公安交管部门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查处力度,以高压严打态势,为人民群众营造出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精准查处无证驾驶
8月26日19时许,万载县居民冯某驾驶车辆至该县万云宾馆附近路口时,被万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拦截。据了解,该大队民警在接到上级指令后,精准研判该车轨迹,并对其实施拦截,经查询确认,冯某系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冯某身份进行核实时,发现对方系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网上在逃人员。目前,冯某已被移交至万载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其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一并处罚。
日前,驾驶员杨某开车至105国道泰和县马市镇五里亭加油站路段时,因低头看手机,撞上了一辆半挂牵引车。经询问调查,泰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认定,杨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8月22日晚,宜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宜阳大队民警在路面执法时,查获驾驶员黄某体内酒精含量达67mg/100ml,涉嫌酒驾。经调查询问,民警得知,黄某因与妻子在就餐时产生矛盾,故赌气喝了一杯白酒,并在应朋友邀约后,又带着女儿在夜宵街喝了一瓶啤酒,随后驾车回家,途中被查。对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的处罚。
8月15日,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赣县大队民警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经查,驾驶员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今年4月,孙某刚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实习期。民警对孙某酒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安全出行从“头”做起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8月23日至24日,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县域各重点路口、路段,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强化大队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力度。其间,该大队民警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余起,其中酒驾3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5起、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00余起,暂扣违法车辆26辆。
近日,共青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涉牌涉证车辆6辆、非标两轮车1辆、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17起。
连日来,上犹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常态化开展不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其间,该大队结合道路实际情况,采取“劝导+警告+处罚+宣传”工作模式,在两轮电动车出行率高、违法行为多发的路口,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及处罚。
“白+黑”严控违法行动
8月26日晚,永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该县江镇迎宾大道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查获两轮摩托车驾驶员汪某体内酒精含量达41mg/100ml。随即,民警依法对其酒驾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8月21日,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经开大队在辖区105国道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时,发现一辆货车存在超载嫌疑。经过磅器检测,该车辆限重49吨,实测值57.06吨,超载8.06吨。随即,民警责令驾驶员将超载的货物卸载转运,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近日,万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紧扣时间节点,采取“白+黑”及定点拦检的模式,以渣土车、大货车、危货车等为重点车辆,严厉整治超限超载、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拼装、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营造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
(记者成锦霖)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审核: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