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教唆少年盗窃被拘

来源:      |    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一时的贪念,让我害人又害己。”接到判决后,被告人高某懊悔不已。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高某与丁某租住于同一套房屋内的不同房间,2024年9月26日,高某趁丁某不在房内,教唆某少年进入丁某房间内盗得现金2000元。

当日下午,丁某发现现金被盗后报警,高某被公安民警带回接受调查。到案后,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丁某退还所盗钱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教唆未成年人盗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评判被告人高某的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卫明 甘兆扬 实习生曹晨茜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