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教唆少年盗窃被拘
来源: | 日期: 2025年08月22日 | 制作: 聂琪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一时的贪念,让我害人又害己。”接到判决后,被告人高某懊悔不已。近日,贵溪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人高某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男子高某与丁某租住于同一套房屋内的不同房间,2024年9月26日,高某趁丁某不在房内,教唆某少年进入丁某房间内盗得现金2000元。
当日下午,丁某发现现金被盗后报警,高某被公安民警带回接受调查。到案后,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向丁某退还所盗钱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教唆未成年人盗窃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评判被告人高某的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黄卫明 甘兆扬 实习生曹晨茜 记者江国稳)
编辑:聂琪
校对:王小明
复审: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