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未过消防关就营业

萍乡消防:罚款3万元并停业整顿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7月10日     |    制作:  何山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无证经营被消防执法人员现场逮住。这一幕最近在萍乡市安源区某儿童游乐园上演,最终该园被罚3万元。

  “请出示一下你们场所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近日,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监督员李新博来到安源区某儿童游乐园,向该园负责人询问。面对李新博的要求,该园负责人支支吾吾,无法提供相关证件。

  踏入该儿童游乐园,只见不少孩子在色彩斑斓的游乐设施上嬉笑玩耍,家长们在一旁陪伴,整个场所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然而热闹的背后,消防隐患却如影随形。李新博发现,有的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已损坏,部分灭火器压力不足,疏散通道还堆放着杂物。

  “暑期正是孩子们放松游玩的时候,这里孩子和家长这么多,一旦发生火灾,这些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会让大家陷入危险之中。”李新博严肃地对儿童游乐园负责人说,“你们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取得消防救援机构许可就擅自投入使用并对外营业,这是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儿童游乐园负责人面露难色,辩解道:“我们想着先试营业攒点人气,消防检查的事正准备去办呢。”

  “消防安全可容不得半点侥幸和拖延!尤其是在暑期,人流量大,危险发生的可能性更高,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李新博当即驳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要求该场所待取得消防许可后方可重新运营。

  此外,消防部门特别提醒,暑期家长带孩子前往儿童游乐场所时,要留意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查看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一旦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要保持冷静,按照疏散指示标识有序撤离。各儿童游乐场所也应在暑期加大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开展自查自纠,营造安全的游玩环境。(李科 袁梦 首席记者胡榕)

  编辑:何 山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