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3+N”团队“矫行”更“矫心”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18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6月13日,记者从抚州市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五年来,抚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深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升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助力近6000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抚州市依法建立市、县(区)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不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其中,法院审前调查采信率达98%,公安部门通过大数据布控889人次,民政部门落实兜底帮扶政策,帮助253名矫正对象实现就业、88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解决矫正对象实际困难。

抚州市创新监管模式,采取“线上+实地”双轨并行的方式,依托“心岸”App实现精准监管,形成闭环矫正体系,有效杜绝脱管、漏管问题。五年来,该市组织开展执法点验活动260次,发现和处置越界报警100余起、发现和纠正不良现象20余起。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抚州市以法治教育为切入点,把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引进专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组建“3+N”专业服务团队,精准帮扶51名未成年矫正对象。目前,全市每个矫正中心均配备1名专业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团辅、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等方式,做到既“矫其行”更“矫其心”。

此外,抚州市大力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成果斐然。目前,该市10个县(区)智慧矫正中心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4个县(区)完成“国家级智慧矫正中心”验收申报,实现“一县一中心”全覆盖。同时,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公益活动和就业三类基地建设,建成2个省级双示范基地、6个市级双示范基地,帮助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真正实现“矫有所学、矫有所用”。(吴子懿 记者廖世杰)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