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画鄱阳 法护安澜
鄱阳县人民法院发布环资审判品牌名称和标识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今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当日,鄱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迎来成立五周年。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金色天平徽标在蓝色波纹间缓缓展开——“‘湿’画鄱阳·法护安澜”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名称和标识正式亮相。“‘湿’画鄱阳”意为鄱阳湖湿地生态美景如诗如画,“法护安澜”意为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以司法守护鄱阳湖及饶河流域环境秀美、生态安全。
朱某在鄱阳湖胡家岗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对鄱阳湖生态系统造成了伤害。案件移送至法院后,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胡风云主审,最终判处被告人朱某罚金5000元。
鄱阳法院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5年来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95件。
为提升环境司法效能,鄱阳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机制。在“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模式下,环境资源案件实现集约化、专业化审理,改变了以往案件分散在各业务庭室,审判质量、效率参差不齐的状况。
鄱阳法院综合运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碳汇交易”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补偿机制落地,先后设立多个生态修复基地。该院创新推出“劳务代偿”模式,让没有履行能力的修复义务人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向滥伐林木案件生态修复义务人发出全省首份《生态修复主动履行证明书》,正向激励其继续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向生态修复义务人发送巡湖守护令、巡河守护令、护鸟令等,让昔日的生态“破坏者”变为生态“守护者”。
同时,鄱阳法院与饶河流域相关职能部门紧密沟通,建立常态化联络和司法协作机制,并与公安、检察、环保等部门加强联动,聚力构建“1+N”生态保护网,协同保护生态环境。此外,鄱阳法院还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网上庭审直播”,100多万名群众在线接受法治教育。(曹波 记者刘宇琦)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