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杨梅酒后开摩托车被查醉驾

江西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近期,针对高温多雨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上升的特点,江西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警惕“隔顿酒”

连日来,我省各地公安交警部门高频次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5月27日晚,永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恩江镇滨江茶楼附近路段设卡检查,查获酒驾摩托车的熊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开展警示教育。

5月28日,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仙女湖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合理设立临时查车点,对过往车辆驾驶员逐个进行酒精检测,切实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教育一起、震慑一片”,营造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5月30日晚,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姜某(驾驶证已注销)饮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民警对其无证驾驶和酒驾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5月31日,峡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二次酒驾的男子刘某,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经了解,该男子在中午饮了一些酒,到了晚上,自以为酒精已散,便开车出行,结果被民警依法拦截并测出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6月2日下午,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中,查获何某某酒驾,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民警进一步检查发现其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最终,民警依法对何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同日晚上,宜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方某某二次酒驾,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连日来,宁都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黄石镇陂塘村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月2日下午,民警查获郭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随后,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6月2日,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巡逻二中队执勤民警在辖区迎宾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当天上午,李某某饮用杨梅酒并休息一段时间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被民警依法拦下进行检查,经抽血送检,李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6月2日13时19分,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经开大队民警在黄家湖东路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员宋某酒驾,民警依法对宋某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6月3日晚,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民警查获黄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便依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规范二轮车停车秩序

与此同时,我省多地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二轮车、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近日,黎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城管部门在泰伯路开展二轮车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持续高压整治和宣传教育,有效规范二轮车停车秩序。

6月2日,铅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在辛弃疾公园周边,查获一起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进行相应处罚。

5月31日15时30分,万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窑头中队接到群众报警,在窑头镇横塘路口,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有人员受伤。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当事人郭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右转弯时与直行的当事人张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郭某某负全责。

5月26日下午,鹰潭市公安局余江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三轮车、四轮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区重点路段设卡检查,依法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并向过往车主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记者黄婉琼)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