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村 庭审直播来普法
来源: 新法治报·赣法云客户端 | 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 制作: 贾辛 | 新闻热线: 0791-86847870
“打野兔犯法,咱们可不能去啊!”“听说上山打猎、下河捕捞都有可能犯罪!”6月5日,在共青城市泽泉乡,一起巡回审判吸引了不少村民前来旁听。
此次共青城市人民法院组织的巡回庭审,采用“庭审直播+庭后解读”的模式,法官聚焦非法狩猎罪的认定标准与量刑要点,向现场群众及网民进行法律释明。直播通过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抖音号、视频号及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官方抖音号等平台同步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陶某自2024年2月起,于禁猎期在禁猎区域使用套索陷阱捕获3只小麂和5只华南兔。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构成非法狩猎罪。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及法律适用展开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陶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结合当地生态特点开展普法,讲解了禁猎期、禁猎区和禁用工具等非法狩猎相关规定。同时,借助直播平台,通过“以案释法+法条解读”的方式,向网民阐明了非法狩猎对生态环境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牢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意识。
“在我国丰富的野生动物资源中,小麂和华南兔这类作为较为常见的物种,往往容易被公众忽视其保护价值。实际上,这两种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禁止非法猎捕、杀害或交易。”主审法官说。(张一怡 魏雨欣 记者王白如)
编辑:贾辛
校对:王小明
复审:吴旭